一是加强行政许可事宜项目设定的监督。重点对照查看公安(交通管理)、城建、环保、国土、工商、税务等行业部门对相关行政许可事宜的设定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执行了《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加强对行政许可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资格的审定。认真对照查看行政许可的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相关行政许可资格审批,是否已具备合法的行政许可资格证书。 三是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收费标准的监督。采取现场监督、暗访、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和收费凭证等形式,看实施行政许可单位的业务工作流程和收费标准是否合法。 四是加强对行政许可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被许可事项活动中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监督。主要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实地勘察、走访等形式,重点加强行政许可主体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生效后,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的监督,看行政许可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所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中,是否做到了跟踪检查、督促指导。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