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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
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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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JZXCS202102



采购项目名称:“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


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 邀请书1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1

二、采购预算1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2

四、磋商有关说明2

五、有关规定3

六、联系方式3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4

一、磋商费用4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

三、磋商要求4

四、磋商程序7

五、评审依据8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9

七、签订合同10

第三篇 项目服务需求11

一、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1

二、 服务及质量要求11

第四篇 项目商务需求12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2

二、报价要求12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

四、付款方式13

五、知识产权13

六、其他13

第五篇 评标方法、标准、无效响应条款和废标条款14

一、评标方法14

二、评标标准17

三、成交候选人的确定19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9

五、磋商有关要求20

六、无效竞标条款21

七、废标条款21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

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23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5

一、响应文件目录26

二、响应文件内容26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彭水连续2年被评为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彭水将立足“民族、生态、文化”三大特色,深入推进产城景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加快蚩尤九黎城建设,加快建设老城、新城、蚩尤九黎城一体化发展的中心城区;打造经济更具活力、生活更具魅力的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郁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康养小镇、旅游小镇、特色产业小镇、历史文化名镇、边贸物流集镇等,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着力构建“一心两带三片区六重点多节点”的城镇发展格局。

在老城、新城、蚩尤九黎城范围,举办“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出彭水文旅《打卡苗乡》十大网红打卡地、20强《苗乡美食》、 世界苗乡十大《苗乡攻略》、世界苗乡十大《苗乡有礼》等“世界苗乡 养心彭水”城市文旅名片,现对“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50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的文化传播、传媒类公司。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参与重庆市文博会、智博会(或者重庆市文博会、农博会)大型活动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三)有关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如果对以上资料有疑问,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413日起登陆重庆市彭水旅游网(http://www.psx.gov.cn/psly/)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二)所有响应供应商统一于20214221430分—1500分(北京时间)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316会议室现场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

(三)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响应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此项);

(四)定于20214221500(北京时间),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316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我单位恕不接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严格按照我县疫情控制要求接受疫情检查,进入彭水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委办公场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口罩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方式:   李进13628281188

地 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张家坝社区1组蚩尤九黎城景区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无效竞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磋商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彭水旅游网(http://www.psx.gov.cn/psly/)”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凡是参与本次竞标的供应商,采购机构均视同已获悉并接受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六篇全部内容。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磋商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开始时间起90天。

3.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须从目录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如果是双面打印的响应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正本须加盖骑缝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误处作必要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成一袋。密封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密封袋必须密封完好。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5.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6.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3)竞标报价: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7.付款方式

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支付,第二次付款需项目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下的尾款。每次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8.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竞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标将作为无效处理。

9.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10.无效磋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处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4)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5)响应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限价的。

6)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8)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磋商程序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

(三)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按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向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质疑函的数量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质疑函》内容须按财政部的范本进行制定(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 。

5.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篇。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质疑答复方式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采购人将对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采购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函的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

2.2质疑函内容未按财政部的范本进行制定的;

2.3质疑函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4质疑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五)投诉

1.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

      1

      所提供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1

      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苗乡攻略》《苗乡有礼》评选总策划

      1

      2

      养心彭水十大《打卡苗乡》网红打卡地评选

      1

      3

      彭水20强《苗乡特色美食》评选

      1

      4

      玩转彭水十大《苗乡攻略》评选

      1

      5

      世界苗乡彭水十大《苗乡有礼》评选

      1

      6

      全媒体宣传策划

      1

      7

      评选成果展示策划

      1

      8

      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内容及技术安全保障

      1







      第四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签订合同后2个月完成配置并交付采购人。

      (二)服务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验收方式:上线正常使用达到建设内容要求一次性验收。

      二、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2的免费服务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彭水“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由采购人进行整体验收;

      (二)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成交的项目合同尾款等额金额发票,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分两次向成交供应商付清项目合同全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在未改变标书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以采购人主张为主。



      第五篇 评标方法、标准、无效响应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审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审程序

      1.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开标

      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公开发布。

      3)开标会由采购人主持,邀请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开标会现场须核验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竞标代表(供应商竞标代表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不符合上述身份要求,其响应文件不予开启。

      5)开标时,由供应商竞标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响应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供应商名称和报价。

      6)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7)通过现场抽签确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

      8)将所有响应文件送入封闭评标区,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3.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到齐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响应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无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条件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篇中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

      响应方案

      每个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磋商文件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和第四篇规定的磋商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质量技术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完成期限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售后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资格审查及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如果有效供应商满足二家及以上且磋商小组觉得有必要就商务或技术部分和供应商进行磋商,则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6)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分;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向审查合格的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统一发放二次报价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在同意磋商内容的前提下、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7)由评审组长组织磋商小组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二、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磋商报价

      30%

      30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2

      服务部分

      65%

      50

      提供“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项目的详细策划方案,方案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符合采购人工作需求。优得50分,良得40分,一般得30分,差得20分。


      15

      提供“寻味苗乡 打卡彭水”《打卡苗乡》《苗乡美食》《彭水攻略》《苗乡有礼》评选内容及技术安全保障方案。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得3分。


      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应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


      商务部分

      (5%)

      5

      资质:

      1.投标人执行的区、县级以上文化或者旅游活动,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央媒体2次报道以上,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

      业绩:

      2.201611日以来,有重庆市文博会、智博会、旅博会活动案例业绩,有一个合同案例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一)磋商小组成员分别算出各供应商的得分;磋商小组成员将各自的评分结果交给评审组长汇总,算出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再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推荐出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高综合得分,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报价仍然相同,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服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得分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定优先顺序。

      (二)第一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在满足成交候选人变更的前提下,与排位在成交候选人之后的第一位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确定原则

      采购人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确定程序

      1.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确认后,采购人在“重庆市彭水旅游网(http://www.psx.gov.cn/psly/)”对采购结果进行公告,并发出中标成交书。

      2.成交通知书

      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书面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注: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信用报告

      前往彭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信用服务(电话:023-78893032)”窗口或登录“信用中国(重庆彭水)”网站打开“信用服务机构”栏目,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须先行注册)。

      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征信机构。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3.成交供应商变更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人,否则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人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五、磋商有关要求

      1.磋商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哄抬或不合理刹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与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有关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的有关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不得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若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初始磋商后,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补遗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六、无效竞标条款

      磋商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竞标:

      (一)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供应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供应商的均无效;

      (四)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进行装订、密封或未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六)响应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限价的。

      (七)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八)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九)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进度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

      七、废标条款

      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类型

      数量

      单价

      交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一)质保期限;长期

      (二)保修范围:长期

      (三)服务措施:按合同标准

      (四)质保期后服务:无偿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送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现场验货

      五、付款方式:对公账户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一份、需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地点:彭水苗族土家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二〇二一年    月


      一、响应文件目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定);

      (四)诚实守信承诺书

      (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篇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表”准备相关资料。

      (六)详细的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二、响应文件内容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1.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总 价(元)

      项目工期

      实施地点



      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①报价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准确无误填写清楚,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②报价一览表内内容必须打印,手写视为无效。





      1. 分项明细报价表

      供应商应该按照“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



      (二)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服务。

      4.我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

      5.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定);


      (四)诚实守信承诺书(范本)

      诚实守信承诺书

      我方以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法理原则、法治精神的要求,特作出如下诚实守信承诺:

      一、我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系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及他人挂靠等行为,也并非以我方名义为他人参与采购活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保证递交的本项目采购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审过程中发现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有虚假内容,同意将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发现我方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同意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且参与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我方绝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他人串通参与采购活动,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我方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六、我方绝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质疑和投诉。

      七、我方绝不“围标串标”,不在采购活动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八、我方严格遵守采购活动现场纪律,服从相关单位及部门的管理。

      九、我方依法成为中标供应商后,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按时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的处罚,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我方依法成为中标供应商后,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严格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主动接受履约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及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我方依法成为中标供应商后,在履约过程中保证依法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同意由采购人在项目款中代付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或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采购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受行政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外,相关单位及部门有权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申报我方不良信用记录。

      我方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参与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决定,给国家及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表”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格式文件附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 务: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投标人公章:


      附:授权代理人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3.书面声明(格式)


      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六)技术部分响应资料(格式自拟,可以为施工方案等内容);

      (七)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八)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如果有,请提供)

      (可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优惠条件、获奖情况证明及参与评分的佐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