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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2岗组获评“重庆市巾帼文明岗”
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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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陈欣) 1月21日,笔者从县妇联获悉,我县2岗组获评“重庆市巾帼文明岗”、1个人获评“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分别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获评“重庆市巾帼文明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王代芬获评“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

据了解,自市妇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广大妇女积极响应,以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行业新风为核心,在服务发展、服务行业、服务妇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综合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评价高、工作业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此次表彰旨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广大妇女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学习她们岗位建功、争创一流的职业精神,学习她们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