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农村人民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度建设项目——髙谷镇庞溪村片区
(入户道路(含生产便道))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农村人民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度建设项目--髙谷镇庞溪村片区(入户道路(含生产便道))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函〔2019〕43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市财政专项资金,区县整合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镇庞溪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人行路1351.5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25.29万元。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比选人提供的《彭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度建设项目(高谷镇庞溪村项目区)实施方案》所包含的对应工程内容及图纸,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6月6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不休),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授权委托身份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报的邮箱)。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比选文件的所有资料),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比选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告将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www.psx.gov.cn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张贴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23-78465027
比选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树兰路178号1单元(合桂金瑞大厦1栋14层6号)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18225324620
邮 箱:470150195@qq.com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