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溪乡2020年水毁修复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朗溪乡2020年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0〕5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500243-48-01-147626,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2020年救灾应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施工企业。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朗溪乡2020年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朗溪乡、桐楼乡。
2.3 建设规模:
(1)朗溪段:修复公路挡墙758.26m3;
(2)桐楼段:修复公路挡墙173.3m3,修复公路部分路面334.90m2,漫水路15m。
2.4项目总投资:约68.8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比选范围: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内容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比选工程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日09:00至17:00),在此期间潜在比选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花名册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加盖鲜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比选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比选文件的所有资料),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者,请于2020年11月4日14:30时至15:00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花名册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加盖鲜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比选申请文件至比选文件中要求指定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比选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5时00分。
6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6.1 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宣传栏张贴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比选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朗溪乡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树兰路178号1单元(合桂金瑞大厦1栋14层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17382386434 电 话:18225324620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