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8日)
项 目 名 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比 选 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15923775210 | ||||
比选代理机构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7809498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一标段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彭水县千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重庆万利逸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重庆柏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彭水县千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选金额 (元) |
664620.30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43MA60WCQ00Q | ||||||
投诉受理部门 |
彭水县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023-78442263 | ||||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