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工作需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由绍庆街道滨江路38号搬迁至靛水新城蟠龙路9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10月27日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搬迁至新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办公,新址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新城蟠龙路995号。
届时位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路38号的办公大楼将予以停用。
因搬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社会各界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