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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皮山县委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
    作者:psxsitea…    文章来源:皮山县委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5    【字体:

    中共皮山县委  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


       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繁荣活力皮山、文明法治皮山、和谐安康皮山的重大举措。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对外有利于提升我县的形象,有效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提高皮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内有利于给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可以给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为充分发挥城市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遵循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现就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总体要求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皮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型县城的目标,着眼于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在改善生态环境上下功夫,在提高县城文明程度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与各行各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市民参与,让市民在创建中得实惠,在参与中受教育,推动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奋斗目标
      通过今后几年的不懈努力,把皮山县城创建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社会安定祥和、人际关系和谐、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市)的标准和要求,力争到2010年跨进自治区文明县城行列。
      三、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主要任务
      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要紧紧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内容和达标要求全面展开,整体推进。同时,要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现状,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五大工程,全力攻克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一)突出环境专项整治这个重点。加大力度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创建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积极引导市民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整治工作:
      1、整治环境卫生。以县城出入口、客运站、县城主要街道、居民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特别是要解决临街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垃圾乱倒和无主垃圾问题,定点设立垃圾箱或垃圾池,由专人按时收集,集中处理。严格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渣土运输抛撒、扬尘污染。加大对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县城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在城区内实行喇叭禁鸣制度,禁止汽车带泥在城区街道上行驶,禁止畜力车入城,有效控制地面扬尘。
      2、整治乱摆乱放。重点整治临街店铺占道经营、夜市摊点、车辆乱停乱靠现象。规范临街店铺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店铺,严禁超店堂经营。县城所有主街道一律禁止占道经营、摆放夜市摊点。实行行商归市、坐商归屋、摊点归内。禁止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上人行道。在固定地点开辟停车港湾,规范车辆停靠。
      3、整治户外广告。禁止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户外广告;禁止乱粘乱贴广告,彻底治理县城“牛皮癣”。每年统一组织,对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和称谓不文明及其他不规范的标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清理不规范的广告和标牌。对县城主要路口、主要干道、广场的店铺招牌、指示牌、户外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突出效果。
      4、整治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城区道路秩序管理,开展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的专项治理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治理,限制三轮载人摩托车数量。以县城主要干道、主要出入口、客运站、交叉路口为重点整治部位,力争做到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随意穿越马路等现象,实现县城交通畅通有序。
      5、整治违法建设。加大县城建设规划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特别是对县城主街道两侧的临时棚架、破旧房屋,统一进行拆除,一次性全部清除到位。
      (二)抓好五大工程。根据皮山实际情况和市民自身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全面实施以下各项工程。
      1、实施市民素质工程。通过抓好四项教育,提升市民素质。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一是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培育“四有”公民为目标,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我县掀起“弘扬生龙活虎皮山人精神,万众一心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潮,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二是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特别是要引导广大市民把爱祖国与爱家乡统一起来,树立爱家乡就是爱祖国的观念,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振兴家乡之力,积极参与皮山经济建设。三是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的精神风貌,营造文明法制、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四是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施良师育人、家长垂范、社会环境净化等工程为抓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网络,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现代公民意识、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性生理知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等五方面的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始终,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开展城市意识教育。一是要开展“创文明县城、做文明市民”的主题活动,开展成规模、成建制、经常化的各类群众性公益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增强市民现代文明、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六种意识。二是要加强县城先导意识教育,引导市民充分认识县城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引导示范作用,牢固树立“以县城文明带动乡村文明”的思想观念,使市民自觉地将自身素质的提高与县城文明程度的提高统一起来。三是加强县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知我皮山、爱我皮山、建我皮山、兴我皮山”系列活动,对县城建设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或听证制,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或享有对重大事项的知晓权,增强市民城市主人翁的责任感。
      (3)强化法律规范教育。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在全体市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做好县城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三是坚持教育与惩诫相结合,通过严格执法,对不文明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评”活动,在电视台、广播站设立“曝光台”,切实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强化市民法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4)加强诚信教育。要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共铸诚信皮山”活动,加大各行各业诚信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引导和教育全县人民诚实劳动、践信守诺、循规守法,大力推进“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市场、诚信公务员和诚信社会”建设。面对新形势,围绕诚信主题,运用市民学校、社区讲座、农村思想文化活动阵地等,进行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在全县形成诚信光荣、背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使讲诚信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把诚信宣传教育与开展“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药店”、“文明诚信经营户”、“文明诚信出租车”等诚信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各行各业从具体事情做起,进一步完善行业公开办事程序,推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皮山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实施文明示范工程。围绕总目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涵盖各个层次的文明示范工程。
      (1)大力开展创“文明市民”活动。党风政风决定民风。要坚持以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文明建设为先导,发挥机关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文明市民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大力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塑造廉洁勤政的人民公仆形象,使广大机关干部既要做创建文明县城的组织者和倡导者,更要做创建文明县城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充分发挥“文明市民学校”的作用,大力开展《皮山县市民文明公约》、《皮山县市民“十不准”行为规范》、《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市民。注重在市民中培育、树立一批文明典型,以典型带动争创文明市民活动健康开展。
      (2)广泛开展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在市民中大力提倡努力工作、积极生产、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落后习俗,促使家庭邻里关系和睦、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每年由县妇联、文明办评选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
      (3)积极开展创“文明社区”活动。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为主题,创建文明社区。一是加强社区配套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二是加强环境改造,大力整治社区“脏、乱、差”。三是完善社区服务,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大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加强“七个一”阵地建设,使每个社区拥有一所市民学校、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全民健身场所、一支文艺宣传队、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一个高标准宣传橱窗。四是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引导和协调组织,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发动社区居民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热心参与群众性互助服务,通过互助互帮,实现居民自治的目的。到2010年,争取建成4个县级文明社区。
      (4)认真开展创“文明示范街”活动。一是完善和落实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营造街道良好的治安秩序;二是加强对街道辖区的“脏、乱、差”的整治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三是加强对店铺经营的管理,促进文明守法经营;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所辖区内,无反动淫秽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出售、传播,并经常开展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5)全面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创建活动以提高工作技能、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为中心,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单位的文明程度为目标,促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团结协作,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弘扬正气,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二是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使每个干部职工做到:遵守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职工;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三是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开展“学科技、比贡献”和“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崇尚实干、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四是要围绕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提高生产、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五是要创造优美的环境,不断改善职工生产和生活条件,以优美的环境影响人。六是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
      (6)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一是要大力开展党政机关的便民服务。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按期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和群众。二是要在各行各业特别是在工商、税务、金融、邮政、电信、交通、气象、电力、检验检疫等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以“为人民服务,树文明新风”为主题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推行优质规范服务。三是要在政法、工商、税务、药监、环保等执法部门开展文明执法,大力推行“初次免罚制”,坚持惩诫结合,教育为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力戒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打造县城良好的法制环境。
      3、实施秩序治理工程。主要抓好三个“专项治理”,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1)专项治理社会治安秩序。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上升幅度,及时依法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案件;发挥各级综治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把社区、单位治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群防群治制度,广泛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创建活动,形成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秩序。
      (2)专项治理文化市场秩序。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日常监管,开展对出版物、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在市面露头,严禁不健康信息和非法言论通过互联网在网吧传播,大力整顿电子游戏厅,不断净化文化市场。
      (3)专项治理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偷逃骗税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购物放心一条街”创建活动,实行食品安全工程和放心早餐工程。选择一部分购物超市开展“文明示范商场”创建活动,带动县城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4、强化设施建设工程。县城设施建设要根据创建的需要,充分适应市民在文化、精神、道德方面的追求,按照“人文化、人性化、人本化”的要求,加强四类设施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科学合理的配比要求,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配置,拓展县城发展空间,努力体现县城景观风格、绿化布局、市政基础设施等主体要素协调和谐,使县城向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方向发展。重点抓好县城主要道路、广场等配套建设和改造,特别是要抓好县城中心地带的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老巴扎改造力度,加强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达到路平、道畅、水通。
      (2)完善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县城公园、广场、绿地、市民健身等公用设施建设。按照绿化、美化、亮化的要求和总体绿化建设方案,加大城区主要街道的绿化、美化、亮化力度;加快公园的规划和建设步伐,合理配置亭台阁榭,方便市民休憩和交流;兴建和改造城区内的公共厕所、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车辆停靠港湾等设施,给县城居民和外来人员提供方便;根据人流和客运规模合理开通公交车,方便市民出行。
      (3)搞好文体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县文化活动中心、少年宫、图书馆、体育场等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不断丰富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高度重视大众化文化、娱乐设施和场馆的建设、整顿和管理,搞好文化广场建设,添置必要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为市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提供载体。
      (4)做好警示设施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警示设施,强化市民道德意识。加强以道德行为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的设置和宣传力度,形成一种全面的道德警示机制。特别是要发挥公益广告的作用,重点在客运站、广场、公园、县城出入口、中心城区、大型商场、城区主干道等人流集中场所设置高标准的公益广告;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每日一次播放公益广告,以此来规范广大市民的言行,提高人们争做文明市民的意识。
      5、抓好文化先导工程。把先进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县城的先导工程,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新风。全面贯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以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生活吸引人,引导人们自觉反对和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在各机关单位和广大市民中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加大投入力度,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根据县财政的增长幅度,按比例逐年加大对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建好广播电视中心,配套建设电视传输网络。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体育场馆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
      (3)加大引导力度,培育文化市场。重点培育书刊音像销售市场、文化娱乐消费市场、体育健身服务市场、文化艺术培训市场、文体用品批零市场等各类市场。同时,在各社区设置必要的文化配套设施,满足和提高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文化建设,活跃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民俗文化和家庭文化,营造出县城浓厚的文化氛围。
      (4)加大开发力度,发挥人文优势。充分利用皮山的人文资源,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大我县人文资源开发,发挥其在创建文明县城中的引领作用。一是要加大皮山曾作为古西域三十六国在中西方文化交流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和解放以来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的宣传力度,提高皮山对外的知名度。二是加大对县域内名胜古迹的开发、保护和利用,使其在推动县城文化建设、提高县城品位中发挥承前启后的巨大作用。三是要大力做好旅游资源精深开发,形成旅游精品线,提高我县的文化含量。
      四、保障措施
       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事关我县发展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聚集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机关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创建办要做好协调、组织、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要按2010年把皮山县城创建成自治区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用“倒计时”的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进度要求。县委、县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将按照“规划要有科学性、目标要有阶段性、措施要有操作性”的要求,对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分轻重缓急,实行分类指导,同时组织专人实地检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落实措施,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并将每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完成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公室。通过目标管理,统一创建工作的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开展,整体推进,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实行定期督办制。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将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督查督办,每个月进行一次督查,开展一次讲评,进行一次通报。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应付差事、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限期改进。同时,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还要实行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联席会,听取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统筹各方面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各责任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并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评先评优、干部考核和使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我县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要依据《公务员条例》,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失职或渎职责任。
      (五)确保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确保创建活动所需经费。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集资金,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确保《测评体系》要求的各项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五、创建工作的步骤
       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根据我县实际和文明城市每两年申报评选一次的时间要求,我县的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0月—12月)
      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制定、下发符合我县实际、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05年11月底以前完成。
      2、召开动员大会。2005年12月召开全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巩固已有成果,奋力争创自治区文明县城,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使全县人民了解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真正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五个明确”,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电视台、广播站等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大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活动的宣传力度,开设专栏、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人们解疑释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中梗阻”现象,要予以曝光,引以为诫,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整体推进阶段。(2006年1月—2010年8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工作目标,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狠抓落实。在创建过程中,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要搞好协调,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7个方面37条119项基本指标和3项特色指标,查找问题,弥补不足,确保创建方案全面落实到位。
      (三)申报迎检阶段。(2010年6月—8月)
      主要是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由县创建办上报申报材料,准备各种迎检材料和受检点。同时,组织模拟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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