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委发〔2022〕19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专项督导
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校,委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1号)精神,根据彭水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9号)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双减”“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县教委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决定采用明察暗访、交叉督导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双减”“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评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11月14至25日。
二、督查范围
县高级中学、高完中、职教中心,各单设初中,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其辖区中心校(含小学校)、完小、校外培训机构。
三、督查内容
“双减”“五项管理”及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内容: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附件2)、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义务教育学校)(附件3)、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附件4)、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校“五项管理”督查要点(附件5)。
四、督查人员
带队领导、指导员及督查组人员分组(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引导教职工正确理解“双减”内涵(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及其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双减”“五项管理”政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全体教职员工协同工作的应尽之责,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学生作业、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方面管理与研究,提高学校常态化管理水平,确保有效推动彭水县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参与县级督导检查,对照“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应指标,组织人员积极落实、自查自纠整改到位,认真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13日以前传片区教督办,汇总报督查组。
(三)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在教委领导、县政府专职督学的领导、指导下,各督查组负责人具体牵头负责,分清类别,采用听、查、看、访、反(反馈)等方式,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双减”与“五项管理”等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并客观、公正、公平给予督导评估等级,即优、良、中、差。督导评估等级作为相关单位今年年度考评依据。
六、其他事宜
1.各片区责任督学于2022年11月9日上午9:30在县教委七楼小会议室参加“双减”“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会。
2.各督查组于11月30日下午5时以前将督导检查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存在主要问题、督导意见建议)及附件6-8电子文档传督导室尹川邮箱。
3.各督查组和受检学校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各督查组及其人员做好交通、食住等安全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尹川;电话:138*****55,材料报送邮箱:458507092@qq.com。
附件:1.彭水自治县“双减”和“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安排表
2.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3.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义务教育学校)
4.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
5.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校“五项管理”督查要点
6.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双减”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评估等级汇总表
7.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双减”和“五项管理”(学校)评估等级汇总表
8.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双减”专项督导(自查)问题整改清单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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