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专项督导 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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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委发〔2022〕19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专项督导

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校,委直属单位:

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1号)精神,根据彭水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9号)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双减”“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县教委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决定采用明察暗访、交叉督导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双减”“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评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11月14至25日。

二、督查范围

县高级中学、高完中、职教中心,各单设初中,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其辖区中心校(含小学校)、完小、校外培训机构。

三、督查内容

“双减”“五项管理”及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内容: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附件2)、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义务教育学校)(附件3)、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附件4)、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校“五项管理”督查要点(附件5)

四、督查人员

带队领导、指导员及督查组人员分组(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引导教职工正确理解“双减”内涵(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及其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双减”“五项管理”政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全体教职员工协同工作的应尽之责,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学生作业、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方面管理与研究,提高学校常态化管理水平,确保有效推动彭水县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参与县级督导检查,对照“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应指标,组织人员积极落实、自查自纠整改到位,认真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13日以前传片区教督办,汇总报督查组。

(三)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在教委领导、县政府专职督学的领导、指导下,各督查组负责人具体牵头负责,分清类别,采用听、查、看、访、反(反馈)等方式,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双减”与“五项管理”等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并客观、公正、公平给予督导评估等级,即优、良、中、差。督导评估等级作为相关单位今年年度考评依据。

六、其他事宜

1.各片区责任督学于2022年11月9日上午9:30在县教委七楼小会议室参加“双减”“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会。

2.各督查组于11月30日下午5时以前将督导检查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存在主要问题、督导意见建议)及附件6-8电子文档传督导室尹川邮箱。

3.各督查组和受检学校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各督查组及其人员做好交通、食住等安全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尹川;电话:138*****55,材料报送邮箱:458507092@qq.com

附件1.彭水自治县“双减”和“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安排表

2.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3.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义务教育学校)

4.彭水县2022年秋季“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

5.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校“五项管理”督查要点

6.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双减”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评估等级汇总表

7.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双减”和“五项管理”(学校)评估等级汇总表

8.彭水自治县2022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双减”专项督导(自查)问题整改清单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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