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2022年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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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基﹝2023﹞1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重庆市2022年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委属各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22159号)的要求,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将对我县开展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现将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223

二、基本程序

(一)学校抽样

抽样学校数为5所,其中高中(含职高)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学校名单由评估组组长在评估前一日确定。

(二)资料准备

抽样学校产生后,抽样学校准备盖有单位印章的《学校美育工作自评报告》《学校检查记录表》,并按《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指定配合检查的人员。

(三)现场核查

评估组对抽样学校进行核查,包括现场咨询、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课堂观察等。

三、核查内容

(一)查阅资料

评估组查阅学校美育工作自评报告、印证材料等。

(二)实地考察

实地考查学校美育功能室、器材及美育活动开展情况。

(三)课堂观察

实地随机听取、观摩学校美育课堂教学或实践活动,了解学校美育课程教学开展样态。

(四)问卷调查

学校组织全体美育教师以及学生(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开展网络问卷调查。


县教委联系人:李梓181******22

附件: 1.学校检查记录表

       2.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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