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基﹝2023﹞14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重庆市2022年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委属各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22﹞159号)的要求,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将对我县开展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现将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2月23日
二、基本程序
(一)学校抽样
抽样学校数为5所,其中高中(含职高)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学校名单由评估组组长在评估前一日确定。
(二)资料准备
抽样学校产生后,抽样学校准备盖有单位印章的《学校美育工作自评报告》《学校检查记录表》,并按《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指定配合检查的人员。
(三)现场核查
评估组对抽样学校进行核查,包括现场咨询、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课堂观察等。
三、核查内容
(一)查阅资料
评估组查阅学校美育工作自评报告、印证材料等。
(二)实地考察
实地考查学校美育功能室、器材及美育活动开展情况。
(三)课堂观察
实地随机听取、观摩学校美育课堂教学或实践活动,了解学校美育课程教学开展样态。
(四)问卷调查
学校组织全体美育教师以及学生(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开展网络问卷调查。
县教委联系人:李梓181******22
附件: 1.学校检查记录表
2.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