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规范性文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彭水自治县出租车客运价格调整及有关

事项的通知

彭水发改发〔202528

县内各出租车经营企业:

随着老城区扩容和靛水新城、九黎城、高铁片区的建设拓展,原有出租车打表计费范围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出租车客运价格结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定价目录》《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彭水实际,在严格履行调价程序的基础上,经20256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和2025613日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143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出租车客运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表范围

1. 老县城区域:(1)彭普线方向:县城—青龙小学;(2)外河坝方向:县城—渝湘高速彭水西收费站—下塘鼓风隧道洞口;(3)彭郁线方向:县城—城北隧道(含果园路)—彭一中—杨柳巷—职教中心—长滩火车站;(4)汉关路老319国道线方向:县城—汉关路—看守所—实验中学—杨柳巷—长滩火车站;(5)彭岩线(东门坡)方向:县城—汉四小—殡仪馆;(6)彭桑线方向:县城—安家湾治超站—阿依河出口;(7)彭黄线方向:县城—烟厂—白云公墓;(8)白云路方向:县城—隆鑫小学—白云生态乐园;(9)长滩火车站—彭水高铁站。

2. 靛水新城、九黎城、高铁片区区域:(1)老城—摩围山隧道—张家坝—37号公路—靛水殡仪馆;(2)老城—黔中大道—乌江四桥—九黎城—38号公路—彭酉高速公路收费站—公安大楼—顺通驾校—烂泥坝;(3)老城南滨路—乌江门—九黎隧道—九黎城;(4)沿39号公路—飞洋华府—摩围中学—公安大楼(含骊达驾校—蟠龙山庄);(5)老城(新城)—原纸厂—高铁站片区。

二、计费标准

(一)起步价和基本运价。昼间(6:00—22:00):起步价5元,起步里程1.5公里,里程基价1.8/公里(0.9/500米),每500米跳表一次;设超5公里(含)后每公里在里程基价的基础上加收50%返空费。夜间(22:00—6:00):起步价6元,其余规则同昼间。

(二)等候费。出租车停车或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累计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5分钟以后每2分钟加收1元,不足2分钟按2分钟计算。

(三)费用结算。出租车营运过程产生的运价费用据实支付。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宣传解释

县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应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彭水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执行运价标准

出租车打表计费调整后,应在车内醒目位置统一张贴运价标准,必须使用经有权机构调校后的计程计价器,不得私自拆装、调试、损坏计程计价器,不得绕道行驶或故意兜圈拖延时间,不得按人次计费和议价收费。各出租车经营企业、驾驶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运价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诚信经营、明码实价,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严禁随意“宰客”损害消费者利益。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出租车作为彭水的一道流动风景线,其服务质量好坏,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彭水对外形象。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服务理念。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礼貌待客,说文明之话,办文明之事,倡文明之举,以高质量服务赢得乘客的尊重和理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规定自2025626日零时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县发展改革委和县交通运输委负责解释,原文件《关于县城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彭水发改发〔201135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619

(此件公开发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