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承担信访稳定相关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修复新闻宣传工作,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监测、处置涉林舆情工作。承担林业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互联网+林业”、“智慧林业”、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行业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42263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11号(新城体育馆)县林业局办公室
2.规划财务科(内审科)
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以上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协调落实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资金。负责行业统计、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林业相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办公电话:023-78491571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11号(新城体育馆)财务科
3.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科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有关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湿地、石漠化防治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负责林业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林业生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服务、指导、协调林业生态产业市场化发展。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林业生态产业扶贫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46526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11号(新城体育馆)县林业局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科
4.森林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科
承担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有关工作。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草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以及草原资源的发展和保护。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组织协调指导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级自然保护区,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意见。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起草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地方管理制度,编制有关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有关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提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新建调整的审核建议。指导监督县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组织参与国家自然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项目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林业、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管、流转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办公电话:023-784491217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11号(新城体育馆)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科
5.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91542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11号(新城体育馆)县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6.执法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林业、草原、湿地、石漠化防治等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参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
办公电话:023-78446453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11号(新城体育馆)县林业局执法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