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1-01-09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2021彭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彭水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工作,结合彭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县地膜回收利用难度还很大,一方面地膜回收费时费力、不易清理,人工捡拾成本高、回收经济效益差,导致农户捡拾积极性不高,加工企业收购积极性差、回收利用收益低等问题;一方面地膜销售市场混杂,价格差异较大,新地膜推广难度较大。

因此,做好加厚和可降解地膜的推广示范工作迫在眉睫。宣传推广示范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既可提高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加厚、可降解地膜认识和接受度,又可从源头上减少废弃农膜对土壤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发挥财政资金向导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试验示范,协同推进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使用工作。

——坚持示范推广、引领带动原则。本着自愿原则,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乡镇(街道)和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种植实际情况进行试验示范,为全面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坚持验收合格、再行补助原则。按照推广示范任务及相关要求,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实施,待市级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验收合格后,再按照标准予以补助。

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

重庆市彭水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彭水县供销社总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30万元,位于彭水县汉葭街道石嘴街120号。服务中心本着“为农、务农、姓农”为根本宗旨,坚持以“合作经济组织的痛点、难点、就是我们服务的重点”的服务理念,为我县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服务范围:代理记账;档案管理整理;代办工商、税务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及手续代理代办服务;电子商务咨询服务;大数据采集系统集成;农产品批发兼零售;提供良种引进、测土配方施肥、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服务;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咨询服务;项目服务(提供代办各类涉农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指导、账务处理服务);农业产业服务(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农产品展示展销、品牌推广、包装服务);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交流、技术转让等,现有员工6名。服务中心一直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具备实施推广示范项目的能力。

  1. 公司法人介绍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泽斌:男、苗族、现年48岁、中共党员、大学专科文化。现担任彭水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该同志讲政治守纪律、诚信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1. 规模和内容

(一)实施地点

1.加厚地膜推广地点:彭水县汉葭街道、彭水县鞍子镇、彭水县连湖镇、彭水县大垭乡共4个乡镇街道。

2.可降解地膜示范地点:

1)彭水县汉葭街道:彭水县代祖超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50亩;

2)彭水县龙射镇:彭水县雅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红薯基地50亩;

3)彭水县连湖镇:彭水县连香湖畔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葡萄基地60亩;

4)彭水县鞍子镇:彭水县苗妹香香优质农产品股份合作社水稻育秧基地50亩。

(二)实施规模及内容

1、加厚地膜推广数量1吨,采取制作宣传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现场开展以旧换新、宣传推广活动4/次。

2、可降解地膜推广数量1吨,示范点4个,共200亩。

(三)实施时间

20211---20219

五、资金预算及来源

(一)资金预算

项目预算总投资10.0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预算明细表

序号

项目

资金预算(元)

备注

1

地膜采购费

4.45

采购加厚地膜1生物可降解地膜1吨,含货款、运输费、搬运费等,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2

广告制作费

2.08

包括制作流动宣传视频、宣传展板、基地展示牌、宣传单、广告横幅等。

3

现场推广活动宣传费

2.68

包含落实示范点乡镇宣传到田间观察记录等的下乡人员补助,以及乡镇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费用。

4

车辆及燃油费

0.8


合计

10.01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2020年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补助资金10万元,超出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重庆市彭水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自筹。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120

1.由县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

2.开展项目建设前期调研工作,选择并确定有意愿的乡镇(街道)和示范基地,落实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和实施时间。

3.根据市总社文件要求,制定2021年彭水县供销合作社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供销联社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市总社备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630

1.2021220日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待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总社备案确定后,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项目任务文件,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2.2021年2月28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地膜采购要求和标准,与供货商签订加厚和可降解地膜采购合同,并规范交易结算程序,完成采购工作。

3.2021315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宣传资料的统一制作。

4.2021530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联合推广乡镇街道完成加厚地膜的宣传推广工作。

5.2021630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指导示范基地完成可降解地膜的实施,并做好监测和管理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930日前

按照项目档案资料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并完善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做好项目的迎检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一是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赵朝军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副主任陈鹏同志任副组长,经信科科长冉建军、合作指导科负责人冉小明、财务科科长黄建平为成员的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推进实施、监督管理及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信科,由冉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项目的日常具体事务。

二是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职务

工作职责

董泽斌

负责项目实施全面工作

张秋玉

财务规范管理

杨志强

推广专员

推广示范工作具体事务

刘陈萍

出纳兼办公室主任

日常事务、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

(二)监督管理措施

县供销合作社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管,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取得预期成效。财务科要加强与县财政局的主动联系协调,配合做好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验收评估,积极拨付项目资金,加强资金安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作用。

八、绩效评估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推广加厚地膜1吨以上,可降解地膜示范基地200亩以上。

(一)社会效益。一是通过提供200亩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为基地节省农业投入成本3.6万余元;二是通过宣传示范推广,大大提高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加厚、可降解地膜认识和接受度;三是项目试验成功后,将大幅度提升大家使用积极性,有利于全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的全面推广。

(二)生态效益。加厚和可降解地膜的使用,可减少因传统地膜易碎、风化、不易捡拾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且全生物降解地膜完全降解后,可提高土壤的有机质和养分含量,从而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


















2021年彭水县加厚和可降解

地膜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重庆市彭水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编制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项目编制时间: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