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申请监理资质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2年7月23日前送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楼2楼B2区60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楼2楼B2区60号
邮编:409600 联系电话:78893504
附件:2022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名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2022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
同意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