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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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彭水县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有关要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共22家,合格企业15家、不合格企业7家(其中规定时间内未报送受检资料的企业6家)。

对不合格的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相关规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屏蔽不合格的受检资质信息,企业不得申请不合格的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的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的受检资质。

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受检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的受检资质,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告知书,告知书送达5日后无异议的,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决定书,撤回其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对整改期内企业申请注销受检资质、满足注销条件的,注销后视为整改合格。对整改期满、整改合格的受检企业,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

附件:2022年度彭水县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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