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日期:2022-11-18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202211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主要成绩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第二节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

第三节 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第四章 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第二节 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

第三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第五章 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第二节 加快智慧养老发展

第三节 推进“养老+”融合发展

第四节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第六章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

第二节 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第三节 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

第七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

第二节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

第三节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第八章 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一节 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二节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第三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第三节 健全养老工作机制

第四节 加强舆论宣传

第五节 落实评估考核

附图: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图

附件: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规划表


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旨在明确“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主要成绩

十三五”期间,全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有序、势头良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养老制度保障更加完备。“十三五”期间,养老行政管理力量不断加强,县级统筹机制不断健全,制发并深入实施了《彭水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彭水县失能贫困人员集中照护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规定,推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廉价房源。按照考核激励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养老互助点分别按照5/4/3万元、3/2.4/1.8万元、1.2/1/0.8万元、0.3/0.2/0.1万元兑现运营补贴,有力激发基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热情。

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由92个增长到122个、养老服务床位数从1800张增长到256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2张。新增社会福利中心和儿童收养部1所、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个,设施覆盖率提高到65%。实施敬老院“三改”行动,提档升级乡镇敬老院4家。开展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等工程,养老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发展,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8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大力支持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发展,城乡医养服务能力达到90%

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精准化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大力实施农村失能贫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改造升级高谷敬老院,作为全县集中供养失能贫困人员试点,解决和落实集中供养、照护。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24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为23所农村敬老院安装了监控系统,将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实现了养老服务机构无安全责任事故和疫情感染“零发生”目标。

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县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得到释放,积极放宽养老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探索有效方式盘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引进央企光大百龄帮康养产业集团在新城社会福利中心试点,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示范带动全县周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在选址、设计、装修等阶段,全流程参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减轻政府投入压力。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计划,撬动“养老+农业”“养老+旅游”“养老+文化”“养老+体育”等多产业融合发展,在摩围山等特色区域探索发展养生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国际环境、国内经济社会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我国人口及家庭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面对新形势,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要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治理,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机遇,抢抓彭水自治县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彭水自治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奋力谱写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口老龄化率预计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养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具备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优质的人力资本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但同时也要看到,面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发展需求,全县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高、中低端养老机构供给不平衡,医养结合类高端养老机构较为缺乏,普通的中低端养老服务产品单一、配套设施简单,滞后于老年人对养老的现代化需求。家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医养机构互动交流有限,简单的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养老服务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城乡区域供给不平衡,乡镇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特殊困难老年人群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仍需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供需矛盾突出,养老人才培养难、养老机构招人难、养老行业留人难,人才总量不足,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有待提高。智慧养老发展缓慢,养老事业和产业仍需深入渗透、相互融合,养老服务与康复、家政、老年产品用品、人工智能等产业融合度较低。养老服务产品供给不足,苗医苗药等特色资源的医药、保健等服务优势未得到开发利用,多层次、高标准的服务产品供给不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养老服务法治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发展的土地、规划、资金、金融等支撑要素仍需进一步强化保障,全社会共同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氛围和环境仍需进一步营造。

十四五”时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需结构,努力推动“十四五”时期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任务要求,把握中长期人口老龄化趋势,围绕“民族、生态、文化”三大特色,按照县委“三四六”工作思路,结合彭水“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发展目标,强化体系建设,夯实要素基础,加大改革创新,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为高水平打造“世界苗乡·养心彭水”添砖加瓦。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养老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融入重大决策,加快建设符合全县实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

保障基本,普惠多元。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丰富普惠养老服务内容,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

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聚焦失能老年人刚性需求,将照护服务能力提升确定为阶段性重点,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到社区、进家庭,就近就便提供专业化服务。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广泛参与,推动提升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落实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与赋能家庭养老相结合,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养老服务保障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扩大,养老产品供应日益丰富,行业支撑要素不断增加,老年宜居环境初步建成,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丰富多元。兜底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更加有力,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更加突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到2025年,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养老服务业态更加丰富。推动完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化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拓展,智慧养老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速涌现,老年消费市场蓬勃发展。

养老服务人才更加专业。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持续深入,养老服务人才教育体系更加健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培育渠道不断拓展,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程度逐步提升,数量充足、结构优良、专业性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到2025年,养老服务人员配比达到1:5

养老支持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法规制度更加健全,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更加适老,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群体关怀关爱层层传递,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到2025年,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5%,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5%

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养老服务标准不断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质量显著提升。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土地、用房、财政、融资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

专栏1 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4200

预期性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60%

约束性

3

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约束性

4

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100%

预期性

6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约束性

7

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80%

预期性

8

居家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80%

预期性

9

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65%

预期性

10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率

90%

预期性

11

县级老年大学数量

1

约束性

12

街道(社区)级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率

70%

预期性

13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5%

预期性

14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15%

预期性

15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与每百张养老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1

预期性

16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80%

约束性

2035年养老服务发展远景目标:全县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全面形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科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口状况,建立全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落实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福利补贴、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依据。到2025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实现全覆盖。探索推行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标准化评估评价,推动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机制,支持培育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评估人员、评估对象等数据实现全县共享和动态更新。



第二节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

加强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服务。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完善基础供养金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乡镇敬老院兜底服务功能,整合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效能,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完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制,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加强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慰问、精神慰藉、康复照料、文化娱乐等基础养老服务。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重点支持保障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根据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数量和集中照护意愿,合理确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床位建设规模和类型,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加大存量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推动消防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供养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床位收住社会老年人,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明确社会老年人轮候条件和排序入住原则。


第三节 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长期护理支付能力。完善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强与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衔接统筹,探索推进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化、清单化。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适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人群,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措、评估体系和服务享受政策举措,加大对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待遇享受周期长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第四章 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能力。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弘扬具有彭水自治县苗族土家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宣传教育和“孝亲敬老典型榜样”评比等活动。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实施“老吾老”计划,探索以“时间银行”等机制鼓励亲属或社区邻里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床位供给充裕的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短期入住床位,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式服务”。落实居家养老支持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领域行业协会利用互联网平台,多渠道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人才。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规范和监管规则。全面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支持子女照护老年人。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健全监护保障机制。推动居家养老多元发展,建立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机制。支持跨区域的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开发智能化养老服务产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优势,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升级“中心+站点”服务网络,根据县行政区划调整、老龄人口变化,加快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化、适老化、适用化。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加强设施保障,构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小区养老服务点”的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发挥综合服务功能和区域统筹指导功能,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站承担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以及其他辅助服务功能,鼓励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挥社区专业养老护理的补充功能。建立社区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加强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巡视。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体系、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和奖补制度,提升社区养老保障水平。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发展。加强财力保障,为失能特困老年人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提供专业护理和远程监测等服务。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增加适老化活动场所。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完善“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连锁化运营,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共同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鼓励推行项目定制服务,支持高品质养老机构将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庭。


第二节 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或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鼓励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股权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推动社会养老机构提质发展,引导社会办养老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支持社区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其他为老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发展扶持政策,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等。创新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扶持措施,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探索推动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综合实力较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牵头组建养老服务集团或联盟,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调整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实施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增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完善养老机构示范指导功能,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服务优势,积极拓展延伸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综合体。进一步盘活养老床位存量、优化护理型床位增量,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扶持发展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为主的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机构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培育应急响应先期处置队伍,提升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政府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支持力度,强化国有经济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有效供给,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引导国有资本和企业积极培育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对养老服务领域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承担养老服务的国有企业,进行养老服务业务分账核算、分开考核,重点考核提供养老产品的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存在的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困难,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示范项目。

专栏2 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小区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小区实施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活动场地建设、电梯建设等适老化改造工程。完成小区适老化改造1-2个,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00户。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到2025年,新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村)养老服务站31个、社区嵌入型养老机构3家。

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工程。支持和引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依托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建设运营一批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2025年,养老服务床位达到4200张、护理型床位约为2520张,新增普惠性养老机构2-3家、普惠养老床位600张,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1-2家。

第三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镇街、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高谷等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功能设施,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加快桑柘、黄家、普子、鹿角、连湖等5个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建设汉葭、高谷、郁山、普子、桑柘、鹿角等6个片区老年康养中心,改建善感乡、太原镇、润溪乡、岩东乡等27个乡镇敬老院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完全覆盖全县39个乡镇(街道)。支持在乡镇养老服务机构中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有序推进177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完善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对农村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开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助浴、送医等服务。提升农村养老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依托乡镇、村社等基层治理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兜底保障对象建立信息档案,加强精细化管理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因地制宜实现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全覆盖。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运营。推动农村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按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对区域性供养中心、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点等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配置,统筹用好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绩效评价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入优质社会养老机构投资改造升级、运营管理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区域性供养中心;发挥区域性供养中心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管理或指导辖区互助养老点职能,提供基础性、普惠型养老服务,并输送服务到家庭,形成中心与点衔接互通、优势互补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支持有条件村探索“集中互助照护”“集中助餐”服务模式,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打造“老年幸福家园”“老年幸福食堂”;不具备集中居住和供餐条件的村,可定期组织喜闻乐见的老年活动,打造“老年幸福乐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巡回流动助浴、助医、家政、康复护理等服务。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建立农村居家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留守老年人数据台账;对居家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其他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建立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引导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政策共享。有序推进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运营机制改革。鼓励优质的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业态。

专栏3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7个、村级互助养老点177个,改扩建桑柘、黄家、普子、鹿角、连湖等5个乡镇敬老院为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新建汉葭、高谷、郁山、普子、桑柘、鹿角等6个片区老年康养中心。

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2025年,每个村设置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对农村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


第五章 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规范合作内容和方式;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做好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独立申办;实施医养结合试点合作示范,全面深度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鼓励彭水自治县中医院、人民医院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积极引导部分二级及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发展成为收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快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构建“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支持高品质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办集康养、康复、医养结合的旅居综合型养老院,并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将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拓展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范围。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向家庭延伸。大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等资源,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延伸;支持新建社区卫生中心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政策;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延伸养老服务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推动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养老服务,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重点疾病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探索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不断扩大老年健康体检覆盖范围。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作用,发挥中医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第二节 加快智慧养老发展

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县级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县居家老年人信息库。依托“金民工程”、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优势,链接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点等服务资源,整合各类城乡养老服务资源要素,推动养老机构信息共享,促进养老资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为老年人提供信息采集、精神慰藉、政策咨询等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智能养老服务的深度应用,整合卫生健康、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数据资源,健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互联网+养老”标准化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发展。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机构面向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鼓励高品质养老企业整合利用互联网等资源,利用云计算、智能穿戴智慧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打造“时间银行”、志愿者服务等个性化、定制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费用代缴、服务转介等服务。

专栏4 智慧养老升级工程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成全县养老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镇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智慧化升级。到2025年,建成区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企业1-2个、乡镇(街道)1个、示范基地1个。


第三节 推进“养老+”融合发展

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按照事业带产业、产业促事业的原则,畅通养老服务各类要素流动,实现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相互弥补、相互促进。支持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用品研发与养老照护、智慧健康等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创新设计生态系统,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优质企业,推动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以彭水自治县原生态的生态环境为基础,加快发展旅游养老、田园养老、异地旅居养老等“养老+”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服务业新发展格局。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发挥摩围山、乌江画廊、阿依河、郁山古镇、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发展长寿养生、休闲养老、康复疗养等特色养老产业,打造养心、养生、养老旅游胜地。依托蚩尤九黎城及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将“民族元素”融入老年教育,激发退休老年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对家乡的热爱,打造文化养老的精神家园。以社区、村为主体,大力实施老年人健康运动计划,支持组建老年舞蹈队、太极协会、老年体育俱乐部,定期举办老年体育赛事,培育良好的老年文化体育娱乐环境,营造舒适的体育运动环境,实现老有所乐。



第四节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积极推行养老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一门受理、一并办理”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管理服务配套办法,相关部门主动公开养老机构筹集审批过程中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加强对筹建养老机构的指导服务。探索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对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加强面向老年群体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丰富养老产品供给。积极研发制造老年用品,依托彭水自治县特色生物资源富集优势,广泛开发具有彭水自治县道地药材特色的苗医苗药保健化妆及日常用品、中医康复理疗用品、老年保健产品等。推动认知障碍评估和训练、精神沟通训练、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强化人工智能、脑科学、虚拟现实、可穿戴等新技术在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中的集成应用。大力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围绕老年人康复训练、行为辅助、个性化照顾、健康理疗和安全监护等需求,加大智能假肢、机器人等产品应用,加快推广社区居家互动式智慧健康养老平台应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建设智慧养老领域众创、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


第六章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

合理打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梯次。依托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培训中心、县职教中心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加强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失智老人照护员、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打造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等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站负责人、养老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领军人才的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培养熟知养老行业法律法规、熟悉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了解养老运营业务流程、懂得养老服务质量控制的领军人物,建立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储备库。

拓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渠道。鼓励医疗、护理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支持“校企联动”培养模式,引导支持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为老服务。加大新技术新应用的引人用才力度,为智慧养老、老龄科研、适老化产品研发制造等领域培养引进和储备专业人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发挥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多渠道增加养老人才供给。


第二节 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培育养老服务教育培训机构。大力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将养老服务列入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社会资本、企业与县职教中心进行校企合作,打造产教融合型养老示范企业。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教育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推行“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支持在县职教中心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基地,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支持高品质社会办养老机构创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或实习实训点,支持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素质。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轮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依托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和最新行业企业考核评价规范开展标准化培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重点对区域性供养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养老互助点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评比。支持开展与养老服务业发达地区教育合作,通过互派师生、交流研讨等形式,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人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评价认定信息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第三节 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积极落实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构建养老护理员评价与薪酬待遇、职业发展前景相挂钩的机制,推动养老行业人员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入职补贴、工龄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养老人才补贴制度,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并按规定获得补贴。完善养老服务费用支付体系,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构建“用人单位支付为主、政府奖励补贴为辅”的制度。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工作。确保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保参纳、带薪休假等得到依法保障,促进养老服务领域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优化工作环境,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免费体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技术帮助等辅助措施。大力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就业维权、服务监管的社会组织,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维权和监督。切实提高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人员到养老服务领域进行就业和创业。

营造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培育宣传养老服务行业典型,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电子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不断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吸引力。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推荐评选活动,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政治、社会地位,进一步弘扬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专栏5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工程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工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到2025年,培养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进工程。面向全市招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到2025年,每年引进5名养老护理主管,每年引进1名养老管理院长。


第七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

加强老年人多样化照护。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做好老年人入院适应、情绪疏导、文化娱乐、矛盾调解、危机干预、临终关怀等服务,提高机构人文关怀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

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开办老年大学、培训班等,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务。支持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文艺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培育老年品牌文艺团队,支持老年文化作品创作。开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支持广场舞、健步走、太极等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生理特征、心理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体操、康复游戏的研发、展示、体验、推广,普及老年人安全健身知识。

增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围绕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目标,积极开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创新老年人专项维权便民举措,开辟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对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特殊照顾,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积极发挥热线平台法律咨询功能,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第二节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

增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完善巡访措施,定期开展居家社区老年人探访活动,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到2025年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覆盖率、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均达到100%。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引导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探索设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基金,通过向社会公开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关爱帮扶。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农村民居的路面平整、出入口和通道无障碍改造、地面防滑处理等,在楼梯沿墙加装扶手,楼层间安装挂壁式休息椅等,做好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完善村社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等的适老化改造,打造更加方便、温馨的居家社区环境。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


第三节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积极开展“银龄行动”。积极倡导健康老龄化思想观念,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搭建老有所为平台,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离退休老教师和基层老年干部群众,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参与志愿服务,推动老有所为。

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促进和保障体系。根据彭水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文化传统、产业特点和老年群体的主要需求,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长效机制,开展老年人再就业工作。积极搭建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库,及时收集相关资源信息,免费为老年人才登记入库,组建老年人才市场,定期为老年人才交流提供场所,提供就业供求信息。强化老年人再就业的宣传和引导,通过与各类媒体合作,扩大老年人再就业影响力,让全社会充分认识老年人的特殊作用,形成老有所为与全民创业相结合的良好氛围。

长效解决“数字鸿沟”难题。围绕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打破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完善“健康码”管理,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便利老年人通行。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电信服务,推进行政村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偏远地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宽带网络覆盖。加强应用培训,鼓励亲友、村(居)委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提高老年人对智能化应用的操作能力,增强老年人的“科技获得感”。


第八章 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一节 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按照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全县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活动,建立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支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服务管理体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问题的监督其整改。

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结合我县基本情况,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设置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宣传工作,制作标准宣贯材料,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标准化理念,推动标准的宣贯实施,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定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节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评估工作,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设施建设用地、运营秩序、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监管。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市场发展形势相适应,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力度,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规范监管、公正执法。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快构建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


第三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

加快建设养老应急救援中心。依托彭水自治县调度指导中心,推动县养老应急救援指导中心建设,依托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打造一批养老应急救援服务点。完善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养老应急救援服务点急救设施建设,加强呼吸机、除颤仪、担架、急救箱等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订居家养老应急救援服务预案,执行全天值班制度,向老人提供应急排险、紧急救护、陪同就医等各类应急救助服务。

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以应对居家老人突发疾病为导向,以老年应急救援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区域性养老急救中心为核心,以养老应急救援服务点为依托,构建快速响应、信息协同的“1+1+N”养老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居家养老应急救援平台功能,加强老年人应急救援服务和疾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县、镇街两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领域中涉及全局性、长远性、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政策问题。坚持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做好“养老+”“+养老”文章,推动彭水自治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科学规划布局新增用地,加强与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达标、布局合理。落实分年度供应要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养老设施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强化政策支持,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门槛,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成本,提高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积极利用优化存量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保证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利用存量商业服务用地开展养老服务,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适当放宽户均面积、租赁期限等土地和规划要求。

强化支持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确保养老服务财政投入的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使财政投入更加符合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导作用,落实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最低规定,支持加大倾斜力度。精准惠及保障对象,研究制定可操作的运营补贴等激励机制,引导财政资金精准惠及养老服务补贴保障对象。推动税费优惠举措落地,落实落细相关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水电气价格等税费优惠政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

加强多元化金融保障支持。加快完善畅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支小再贷款等政策等多种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探索以营利性养老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购置、建设和改造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保险资金加大养老产业投资力度,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鼓励企业、慈善组织及个人设立养老领域慈善信托,开展养老服务慈善项目。

完善养老服务法治保障。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发挥养老服务法规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合同管理、调处服务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以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服务等法律为统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相关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法律体系,实现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第三节 健全养老工作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激励范围。加强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统筹推进、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如期完成规划设置的目标任务。加强规划实施衔接,各镇街要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衔接,加强本规划与全市养老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


第四节 加强舆论宣传

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作用,积极宣传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养老服务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凝聚共识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关心养老事业、支持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落实评估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重点对规划指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重点任务、工程项目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强化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测,落实相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

附图: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图

彭水自治县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图

附件: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规划表

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服务人口(万人)

总投资(万元)

重大项目

1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

彭水县靛水新城

占地面积10000m²,总建设面积15000 m²,新增床位300张,设置老年宿舍、活动室、健身室、医务室、心理慰藉室、图书室和厨房等功能用房,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新建

2022-2025

0.3

4500

2

汉葭、高谷、郁山、普子、鹿角、桑柘等6个片区老年康养中心

汉葭街道沙沱社区12网格人和居、高谷镇兴隆2组兴隆苗寨、郁山镇南京社区2组盐浴中心、联合乡同连村3组阿依林海、善感乡周家寨村2组、诸佛乡庙池村2

每个片区老年康养中心占地规模30-50亩,总建筑面积20000-30000m²,床位数300-500张,建设集老年人养老、医疗、旅居等一体的老年人康养中心

新建

2022-2025

12

60000

区域性供养中心

1

桑柘、连湖、黄家、鹿角、普子等5个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

桑柘镇、连湖镇、黄家镇、鹿角镇、普子镇等5个乡镇敬老院所在地。

改造面积6090m²,改造床位143张,设置休闲娱乐、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等功能区域,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改扩建

2022-2025

6

2500

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

3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汉葭街道石嘴社区下街商贸园、绍庆街道河堡社区10号原人民银行办公楼、靛水街道五湖社区1组社会福利中心

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不低于1500 m²。应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人文关怀区、托养护理区和运营管理区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

改建

2022-2023

2.5

1500

2

27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保家镇、郁山镇、高谷镇、龙射镇、普子镇、平安镇、连湖镇、黄家镇、桑柘镇、鹿角镇、梅子垭镇、万足镇、新田镇、鞍子镇、龙溪镇、太原镇、长生镇、大同镇、善感乡、鹿鸣乡、诸佛乡、走马乡、岩东乡、润溪乡、石柳乡、棣棠乡、乔梓乡。有敬老院的乡镇选址敬老院所在地,无敬老院的选址在政府场镇所在地。

每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不低于800 m²。应设置休闲娱乐、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护理型床位。

改建

2022-2025

8.5

5000

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1

31个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白溪、下塘、青龙、芦渡湖、麻油、土塘、滨江、弹子、阿依河、临江、靛水、张家坝、火石垭、文武、朝阳、陈家、普子坝、鼓田、安乐、大池、长生、龙汇等22个社区和石新、桐木、马岭、冬瓜、小坝、郎溪、双龙、板栗、蔡家坝等9个村。

原则上不低于200 m²。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休息床位。

改建

2022-2023

1.5

620

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项目

1

177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项目

亭子村、柏杨村、北斗村、大树村、兴和村、长溪村、易家坝村、双坪村、天台村、过江村、坝竹村、肖坝村、前进村、长沟村、桂花树村、古文村、天井村、大厂坝村、洋霍村、长岩村、大青山村、庞溪村、兴隆村、群峰村、共和村、铜鼓村、溪口村、大堂村、龙河村、清水村、三江村、团堡村、长瑶村、东流村、铜锣村、大坝村、朱砂村、玉山村、坪阳村、青龙堡村、清洁村、米场坝村、钟鼓村、白池村、东风村、白龙村、豆家村、烽南村、鹿箐村、大青村、大喜村、太平村、尖山村、茶心村、周家村、乌江村、红专村、王家村、水麻村、横路村、光辉村、漆红村、燕子村、白沙河村、刘家坪村、鹿井村、金池村、香楠村、新家村、大龙桥村、凤凰村、沙坝村、四合庄村、新坪村、桐泉村、凤山村、石坝子村、多家村、桐木坪村、樱桃村、回龙寺村、茅坪村、东方村、大地村、银木村、永和村、钟山村、葡萄村、沿河村、凉风村、白果村、廖家村、爱国村村、东山村、任家村、泉沟村、坨园村、红旗村、大黄村、石龙村、干河村、庹家村、民主村、罗家坨村、大林村、冯家村、金山村、红星村、干田村、鹿坪村、楼房村、大竹村、长坪村、阳平村、堰塘村、河坝村、下坝村、向家村、双枫村、龙田村、红岩村、合理村、焦家坝村、漆园村、四平村、牌楼村、四合村、金光村、水花村、长寿村、高龙村、建栏村、正洞坪村、灯光村、焦家村、黄岭村、漆树村、龙嘴村、白果坪村、樱桃井村、凉水村、岩角村、肖家沟村、麻池村、莲花寺村、白金村、桃园村、石园村、洪家村、万家村、沙田村、龙胜村、金银村、保兴村、楼房坝村、乐园村、鞍子岭村、星光村、坡坪村、石化村、治安村、庙池村、红岩洞村、清河村、复兴村、青灵村、龙门村、大河村、盖坪村、合力村、甘泉村、联合村、佛山村、两河村、周家寨村、田湾村、大堡村等177个村

每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原则上不低于100 m²,设置配餐室、休息室、活动室、康复室、图书室等功能用房

改建

2022-2023

6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