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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机关简介”专栏,在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县村(社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梅子垭镇简介


    梅子垭镇位于彭水自治县东南部,东接黔江区石家镇,南接酉阳县浪坪乡,西临鞍子镇,北接诸佛乡,距彭水县城68千米。辖1个社区,6个村,42个村民小组;辖区总面积86.4平方千米。境内最高点海拔930米,最低点海拔650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2℃,年平均降水量1150~1300毫米之间。辖区内有中小学2所,即梅子垭中学、梅子垭小学,卫生院1所,即梅子垭中心卫生院,有金融机构2个,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所、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所。



梅子垭镇职能职责

   

    梅子垭镇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下设事业单位6个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扶贫开发、经济社会统计、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等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等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9.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工作。

二、下设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水产、畜牧兽医、水利水保、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及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县级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农产品质量。

2.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承担辖区内“植树造林”等生态修复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文化体育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承担辖区时政宣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劳动力转移等工作,承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走访慰问、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事务性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承担依法授权和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的执法事项。

三、其他

办公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梅子垭镇梅花社区1组酒乡路4号

办公电话:023-78426018

单位负责人:周晓琳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扶贫开发、经济社会统计、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等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等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9.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工作。

以上办公电话均为:023-78426018,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梅子垭镇梅花社区1组酒乡路4号


彭水自治县梅子垭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梅子垭镇梅花社区1组酒乡路4号

联系电话:023-78426018

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n/zfjz/hjjdbsc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