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
时间:2022-02-28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党建、民政、社事、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规划计划;

4.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5.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7.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9.  街道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10.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11.  工作动态;

12.  人事任免;

13.  其他。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线上渠道。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psx.gov.cn)。

2.线下渠道。

本机关在汉葭街道办事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其他渠道。

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南门街34号;收件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邮政编码:409600

2.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当面提出申请,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南门街34号4楼402办公室

3.传真提交。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78445046。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南门街34号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81565199(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认为各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本机关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