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垭乡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大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垭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垭府发〔20218

各村民委,乡属各部门:

现将《大垭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大垭乡人民政府    
   2021322日    

  

大垭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9134号)文件要求,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切实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垭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罗贵阳政府乡长

副组长:文武装部长

员:罗党政办负责人

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人

庹汉伟应急办负责人

向国中大垭村支部书记

大垭村支部副书记

李永全冬瓜村支部书记

向小波冬瓜村支部副书记

向永强龙龟村支部书记

龙龟村支部副书记

木蜡村支部书记

王天彬木蜡村支部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规划建设环保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具体负责大垭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事务,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乡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比例达80%,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2%、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2022年,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面建成,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垃圾类别

1. 有害垃圾: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荧光灯管、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饭剩菜等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他厨余垃圾。

3. 可回收物:是指可以变废为宝、回收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 其他垃圾: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一次性餐具,废弃食品袋(盒)、烟头、废弃纸巾、灰土、废弃纸尿裤、废弃瓶罐、陶瓷等。

(二)具体要求

1. 源头管控,分类投放。一是强化生活垃圾源头治理,对较为集中的村组采取居民源头分拣。二是要充分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大力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模式。

2. 严格管理,分类收存。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设置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一是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实施专业收运。二是对厨余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可回收物由产生主体根据产生数量、种类分类设置临时存储容器或场所,回收企业定期按规定集中分类回收。四是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收存处置体系运行。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有权拒绝运输。各村要落实分类指导制度,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

3.完善设施,补齐短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是规范分类标志,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收运车辆的标识标牌要清晰、功能要完善、管理要规范;二是结合实际逐步完善部分垃圾站的厨余垃圾转运、有害垃圾储存、大件和园林垃圾破碎等功能;三是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

(三)工作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

可回收物:村民对可回收物就近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或送到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换取积分补助,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按规范对可回收物进行分拣,并定期运至中转站,县商务委指定相关企业处置。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直接投放到沼气池、粪便池或易腐垃圾收集池,经发酵后作为有机肥使用;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投放到有害垃圾收集桶或者送到村级有害垃圾暂存点,村级有害垃圾暂存点按规范对有害垃圾进行分拣,并定期运至中转站(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其他有害垃圾进行储存)。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委和县生态环境局指定有收运资质的企业收运,并负责末端处置工作。

其他垃圾:目前按照现行模式运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村广播、公示栏、LED显示屏等载体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