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府发〔2021〕21号

 

各村(居)民委: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彭水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太原环境卫生质量,巩固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全面推进”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统一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构建幸福美丽太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要求和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做好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实现优良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

从2021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工作。保洁收运处理采用属地自行保洁管理方式。

(一)合理确定收运处理模式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按照“组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处理”的模式处理。

(二)完善垃圾治理设施

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实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步伐,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

各村(社区)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构、健全环卫保洁队伍,具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委会(居委会)要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干和垃圾分类指导员,具体负责村庄保洁、垃圾治理规范化监督和垃圾分类指导。镇、村居分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考核评价等相关规章制度。

(四)村(居)负责村庄的保洁清扫工作,并将保洁清扫的垃圾收集到规定的垃圾收集点;场镇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每天实行2次大清扫,主要路段全天候保洁,并将垃圾运到镇垃圾中转站。镇区、村庄的清扫保洁费用由县城市管理局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太原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机构组织名单如下:

组 长:支  海(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远飞(政法书记、分管领导)

成 员:王德斌(纪委副书记)

陈立培(农服中心主任)

朱万培(应急办负责人)

谭代杨(财政所所长)

付林峰(党政办负责人)

董小勇(林业站站长)

杨健康(畜牧站站长)

李中心 (村建办主任)

谢  勇(村建办工作人员)

谭国波(村建办工作人员)

黄廷强(高桥村主任)

罗仕兵(区阳村主任)

曾庆坤(花园村主任)

杨成平(麒麟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保洁机制。

各自然村要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形成稳定的保洁队伍。要加强保洁监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加强村规民约等自律性制度建设,培养村民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生活习惯。要完善环卫用工制度,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村垃圾设施的建设。

1.为便于农村垃圾的清运,村庄要建设垃圾收集点。根据目前的情况,由各村(居)委会实施建设工作,费用由村(居)负责,收集点的设计由县城管局提供或指导。

2.完善镇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为确保中转站正常运营,继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的有关建设工作。

(四)加强督查考核。

我镇成立督查考评小组,按镇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镇村垃圾转运和中转站的管理工作及各自然村的保洁效果,实行月考核,计发各项补助资金。

(五)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教育,教育村民人人讲卫生,自觉清扫家中和村庄公共场所的卫生,并把垃圾放在垃圾收集点内,积极倡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鼓励和推广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再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