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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机关简介”专栏,在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县村(社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朗溪乡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部,距离县城68公里。东临石盘乡,南与贵州沿河县的塘坝乡、后坪乡接壤,西与黄家镇连界,北与绍庆街道、万足镇相连,西南与贵州务川县的茅天镇隔河相望,地处两省三县接合部,是连接重庆彭水与贵州的重要边贸易之乡。政府驻地朗溪村一组(小地名:朗溪场),全乡幅员面积60.28平方公里(耕地24106亩,林地45400亩),辖5个行政村27个村民小组,2346户9726人,土家族、苗族占89%以上,属少数民族混居。辖区内有学校、卫生院、农商行分理处等乡级部门。

境内海拔380—1200米,地势西高东低,属于典型喀斯特地貌山区。地处中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全乡以传统农业为主,粮油作物高产优质,朗溪大米远近闻名;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适宜发展畜牧、林下产业,盛产野生大脚菌,素有“彭水小江南”之誉。

境内矿藏以重晶石、萤石、方解石为主,贮量较大,开采价值较高。何家盖古村落、竹板桥古法造纸、马头山战场遗址等可开发旅游资源较丰富,潜力巨大。竹板桥古法造纸是重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外界称为“大山深处的蔡伦部落”,从浙江、山东、重庆慕名而来的游客众多,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彭水电视台及报社都进行报道。解放西南马头山遭遇战遗址上已建立起烈士陵园,陈列馆和宏伟的纪念碑诉说着昔日激烈的战斗。何家盖200年古树群及保存完好的百年苗家老寨是夏日避暑的好地方。

近年来,朗溪乡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大力推进符合当地气候的核桃种植,已经在朗溪村、思南村、田湾村形成了3000余亩的核桃经果林。其中,朗溪村核桃基地利用地理优势,规划集核桃、水果种植、高山生态养殖、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生态观光项目。

在传统农业种植的基础上,朗溪乡引进的满山红辣椒种植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与椒农签订保护价收购合同,并进行奖励补贴,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引进了彭水县第一条全自动烘干设备,还带动发展了3个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全乡稳定种植面积3000余亩,成为当地一项稳定增收的产业。

朗溪乡每逢1、4、7赶场,往来于渝黔两地的商贩和群众络绎不绝,各种贸易物资丰富,边贸集镇名副其实。

   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彭国平(副书记)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朗溪乡复兴街12号(朗溪村1组)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突出乡镇履职重点。坚持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一)综合办事机构

综合办事机构7个。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扶贫开发、经济社会统计、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责;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等职责;

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等职责。

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党群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挂牌。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下属事业机构

乡镇事业站所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设置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6个。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劳动力转移等工作,承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宣传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办理辖区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具体事务,承担辖区内下岗、失业、贫困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劳动就业。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服务中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水产、畜牧兽医、水利水保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及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县级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宣传、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监管农产品质量,协调农业物资供销。指导辖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收集、提供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协助县级部门管理农业转基因和农业生物安全。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种植业物种资源、渔业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文化体育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承担辖区时政宣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承担辖区内公共文化、体育、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推进辖区内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送演出、送图书阅览、送惠民电影、送展览讲座、送辅导培训、送法规政策宣讲等活动。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和文物安全巡查,指导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辖区内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承担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统计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为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供服务;负责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或权属纠纷调处;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承担辖区内造林绿化等生态修复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走访慰问、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办事处经济社会管理提供执法保障。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街道办事处履行的执法事项。宣传、贯彻落实综验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依法授权或委托集中行使相关执法权,主要负责辖区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政办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法制、武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族宗教、综合协调、文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党政办公室

二、党群办

统筹基层党建、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党群办公室

三、经发办

承担促进乡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定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商贸物流、旅游、工业、农、林、牧、渔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负责农民负担减负监督、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做好经济、人口、农业相关普查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经发办公室

四、民政社区事务办

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承担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物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负责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社保大厅

五、平安办

 负责普法教育、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平安办公室

六、规划建设环保办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河(库)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具体承担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建环办公室

七、财政办

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村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财政办公室

八、应急办

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应急办公室

九、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十、人大办

承担人大具体工作。负责起草编写主席团文件、材料、人代会筹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

办公电话:023-78416512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村复兴街12号 人大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乡村复兴街12号

联系电话:023-78416512

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n/zfjz/hjjdbsc_8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