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02Y/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芦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标题
  • 关于落实机动车辆“一盯一”监管责任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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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乡机动车辆监管实行“一盯一”制,落实专人进行机动车辆监控,各监管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新增车辆实行驻组干部负责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