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重庆市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并实施行政审批有关政策、制度;2.对具有行政执法、审批、收费等行政职能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查,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3.对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查,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4.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5.对未进入中心统一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或单位进行清查;6.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的前置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组成部分进行监督、管理,并予以公示;7.规范、简化审批程序,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督促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8.受理企事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需行政审批的申请(包括申领许可证、办理登记、批准文件等),按规定直接办理或转呈有关上级部门办理;9.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建设,监督、管理、公示公共服务项目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10.加强乡镇行政审批代办室建设,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事项;11.对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指导、管理和考核,确定各单位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并接受在行政审批事项受(办)理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12.负责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加强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完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等工作;1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加强政务信息公开;14.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系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科、协调督办科、网络管理科3个科室,核定编制10人,现在编人员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35.76万元,支出总计335.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 升高1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大厅运行经费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3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 升高1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大厅运行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3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 升高1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大厅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4.55万元,占63.9%;项目支出121.21万元,占3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5.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1万元、 升高1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大厅运行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 升高1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大厅运行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大厅运行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 升高1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大厅运行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大厅运行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55万元,占8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大厅运行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5万元,占5.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8.12万元,占2.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占4.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升高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保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万元,升高33.7%,主要原因是开支新招录的“一窗通办”窗口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开支本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到我部门调研指导政务服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下降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1年接待有关单位到我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7批次,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万元,升高33.7%,主要原因是开支新招录的“一窗通办”窗口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9.2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本部门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各项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