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提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20〕102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提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彭水县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提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水县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提交”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20〕3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零材料提交”,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全流程最多仅提供独有身份验证(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驾驶证等)相关信息或无需提交任何验证材料即可直接完成事项办理。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事项目录清单
对照本区域、本行业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立足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选择涉及面广、办件量大的高频事项,列出“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发布。
(二)优化办事服务流程
对“零材料提交”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减少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办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行“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服务体验。
(三)开展线上线下办理
县行政服务大厅、有关分中心、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实体服务大厅全面推行“零材料提交”工作,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一次办成”。开发“一窗受理系统”功能,与“渝快办”平台对接,对应“零材料”事项清单逐项修改完善网上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实施清单内容一致,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同步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建机立制
“零材料提交”事项实施主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及时研究解决“零材料提交”改革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更加符合企业和群众需要。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提交”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督查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
(二)加强引导
“零材料提交”事项实施主体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做好宣传解读,扩大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工作的知晓度。要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务实探索适合本县的方式方法,扩大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范围,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附件: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14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