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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03XY/2020-00067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府办发〔2020〕122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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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县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彭水自治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已经彭水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范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彭水自治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包括重大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扶贫等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推进决策公开,社会关注

度高的工作事项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公布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取得成效等。推进管理公开,公开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和主要职能,明确监管事项名称、方式、结果等有关信息。推进服务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服务指南,明确主体、依据、条件、流程、材料、收费、时限、咨询和监督渠道等信息。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部署、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二)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

由信息制作部门和单位在信息生成同时明确公开属性,公文主管部门和单位会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按程序做好审查,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审查后的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外公开,确保人民群众获悉及时、查阅便捷。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检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定性定量分析。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依法履行答辩和举证等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评估舆论风险,准确及时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文件报审时,需一并报送宣传解读方案和舆情风险评估情况。文件公布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全面介绍政策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重大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家文章、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加以解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

(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建立健全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应提前发布决策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鼓励积极创新公众参与形式,通过政府开放日、列席会议等方式,不断扩大政民互动交流。

(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60号)要求,建立健全领域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监测舆情,加强研判处置,提升回应效果。

(七)优化公开平台渠道。标准目录内容分类,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优化栏目设置,集中发布信息。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用好宣传栏、政务大厅等实体平台,为人民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

2.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

3.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

4.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5.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6.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7.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8.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

9.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10.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

11.环境保护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

12.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1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1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15.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16.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1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18.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

19.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

20.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2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22.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23.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docx

2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25.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