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事宜通知如下:
县长陈清松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主管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政府研究室。
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
副县长(挂职)肖强 协助县长陈清松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常务副县长王凡鹏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财政、金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国资监管、行政学校、人武、保密、外事、争资立项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招商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政府研究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县国资管理中心、县行政学校、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外办。
联系县人武部、县委编办、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局、县税务局、人行彭水县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彭水监管组。
副县长冉靖 负责教育、民族宗教、商贸物流、外经外贸、港澳事务、台湾事务、修志、广播电视、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科学工作。
分管县教委、县民族宗教委、县商务委、县政府侨务办、县政府台办。
联系县文联、县侨联、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社科联。
副县长白明胜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办。
联系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国安办、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县中队。
副县长陈昌华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分管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郁江流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县科协。
副县长冯久洪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林业、新城开发建设工作。
分管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人民防空办)、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新城管委会。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县长彭小勇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水利、畜牧、供销、移民服务、气象、烟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发展中心、县供销合作社、县移民服务中心。
联系县气象局、烟草彭水专卖局(分公司)。
副县长任孝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发展、体育、文物、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老龄工作。
分管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化旅游委(县体育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管委会。
联系县红十字会。
副县长(挂职)刘钰 协助县长陈清松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副县长陈昌华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副县长彭小勇分管中央外办定点帮扶工作。
党组成员(挂职)郭延伟 协助副县长陈昌华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副县长彭小勇分管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工作。
县政府实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等工作“一岗多责”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等工作负主要责任。
AB角: 肖 强—刘 钰
冉 靖—任孝云
白明胜—冯久洪
陈昌华—彭小勇
刘 钰—郭延伟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