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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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财农〔2021〕41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1〕26号)要求,现将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安排项目资金计划7596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效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电话78448505,县财政局农业科78449580,政务便民电话12345。

附件:彭水县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安排项目资金计划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