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县财政下达资金计划2118.84万元,当年项目支付1531.6万元,该项目修建小型水库1座,总库容为13.51 万m3,解决三义乡场镇及弘升村、小坝村、莲花村4335人(直接受益2470人,间接受益1865人)饮水问题,其中脱贫人口294户1185人。解决673亩耕地灌溉用水,受益群众认可度达到95%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1531.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执行1531.6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彭水县杉木沟水库2118.87万元,属于市级衔接资金和市级以上整合资金,实行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他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已全面完工,正在开展验收工作,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531.6035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已全面完工,完成项目总投资约4071.96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约2118.87万元。
(2)质量指标。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单元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3)时效指标。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已全面完工,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4)成本指标。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项目建设财政投入资金2118.8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彭水县杉木沟水库目前还未进行验收,暂无社会效益产生。
可持续影响。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已建工程均良性运行,对三义乡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彭水县杉木沟水库: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建成后即形成效益,在政府公示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