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3056499664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位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管,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
住所 |
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体育路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崔锦洪 | |||
开办资金 |
59.3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200445 |
4569978 | |||
网上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1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我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市局、总队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流域和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责任书,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二)执法水平更加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60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份,约谈企业5家次,处罚企业6家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08家次并公示抽查结果;加强执法联动,主动积极与公安、检察、城管等单位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次;与住建委等单位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现场指导帮扶建筑工地23家次;与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联动1次;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累计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检查300余家次;完成2020年度县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三)环境安全底线不断夯实。扎实开展“两会一节”及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共录入风险隐患系统413家次,企业自查367家次,发现环境风险隐患78个,整改78个,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自查率、排查率双100%;编制修订《彭水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辖区43家完成环境风险企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功举行2021年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结案郁山镇饮用水源盐分偏高问题生态环境领域风险点。2021年全县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四)服务意识持续提升。开展“送法入企”,组织县重点排污企业及重点企业20余家开展企业守法培训1次,召开两高重点项目污染座谈会1次、工业园区三江执法行动问题整改反馈会1次,开展《固废法》专题宣传2次;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县2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采取差异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措施;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广泛宣传,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履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李红悦 联系电话:19942285350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