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减少执法扰民 ——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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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我市消防执法改革拉开大幕。消防执法改革将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政策红利?消防监督管理会有什么变化?近日,市消防救援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消防执法改革进行解读。

看政策红利——

取消三项行政审批,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重庆日报:此次消防执法改革取消了一定的资质许可和行政审批,将给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政策红利?

市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罗启才:实施意见在中央改革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和精简了3项消防审批制度,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和临时资质证书不再作为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条件,也不再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能力的证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登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上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承诺书》,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率先在我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厅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将办事程序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核查,大幅缩短了企业办证开业的时间。

大幅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除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保留强制性产品认证外,其余均改为自愿性认证,大幅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实现让利于民。

看监管方式变化——

互联网+监管”,减少执法扰民

重庆日报:当前全市正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请问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和现实意义?

市消防救援总队信息通信处副处长肖璐:根据消防执法改革安排,我市将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下一步将结合物联网监控、消防信用平台等,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同时,全市将开展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自2017年开始,总队就一直在探索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按计划将于今年内启动,初步先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在的高层建筑接入管理,以后再逐步扩大建设范围。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并提供预警提示服务,可大幅降低实地检查频次。

此外,此次执法改革将推行消防服务“e网通”。搭建“渝消e网通”平台,实现消防行政事项申办、监督执法、举报投诉、咨询答疑、信息公开等全部在网上办理,同时,加强与公安、住建、市监等部门数据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减少提交不必要的申办材料,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破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难题——

八个方面入手,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

重庆日报:实施意见提到,要对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对象实施重点监管,为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制社工处副处长李启路:我市高层建筑数量多、密度大、情况复杂。目前,总数已达3.47万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将高层建筑消防摆在城市安全的突出位置,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并利用三年时间,从“责、规、建、管、防、改、宣、救”八个方面入手,着力破解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体制机制性难题。

下一步,全市将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工作目标,牢牢盯紧突出问题隐患,减存量控增量,全面推广“政府主责、部门主推、街道主抓”“分类施策、统筹融合、智慧支撑”“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多方参与”的“三三”制工作经验,强弱项补短板,通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