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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批项目及类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发证 申报材料:1、申请书2、可行性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办事时限:时限为30天(注:申报材料报全后,审核报地区,由地区医疗机构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证) 收费标准:卫生部令第35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自{1997}24号文件。
2、审批项目及类型:食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证 申报材料:1经营单位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报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2、场所的平面设计图3、给排水通风设计图及说明;4、产品配方及依据5、工艺流程设计布局及说明;6、卫生制度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8、产品设计包装标签及说明书。9、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根据新价非自(2000)51号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开业前和年度卫生学评价(按从业人员计);6人以下每户100元;6-20人以下每户200元;20-100人每户300元;100人以上每户500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业前和年度卫生学评价(按注册资金分类):1万元以下每户100元;1-50万元每户300元;50万元以上每户500元。
3、审批项目及类型:健康证 办事程序:1、体检;2、办证 办事时限:自检查结果收到3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健康证工本费每证2元,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每人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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