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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批项目及类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办事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确定环评等级4、审核5、批准 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报告(附项目选址及环境影响简要说明)2、建设单位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 办事时限: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20个工作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0个工作日内。
2、 审批项目及类型:排放污染物许可。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许可 申报材料:1、排污单位提出申请报告;2、排污单位天空排放污染物许可申请审批表。 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3、 审批项目及类型: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染气体的审批。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批准 申报材料:1、排污单位提出申请报告2、排污单位申报污染物排放总量。 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4、 审批项目及类型:城区夜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证。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批准 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具体施工时间)2、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的证明。 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 审批项目及类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预审 申报材料:1、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执照3、《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4、污染防治“三同时”材料。 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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