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2021-2035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
前 言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大强调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战略下,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决扛起生态保护修复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林草湿沙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是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彭水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据彭水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全县幅员面积为3895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18个镇、18个乡。作为中国特色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和国家园林县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彭水自治县围绕建设“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四大愿景,立足“民族、生态、文化”三大特色,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强矿山、水域、森林、农田、湿地、城乡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进一步提升“世界苗乡·养心彭水”生态屏障、生态涵养、生态供给、人居生态保障能力,建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彭水,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人口与社会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潜在压力和风险仍然存在,彭水自治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旧艰巨。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彭水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全面分析彭水自治县生态系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前提下,以“一心两带三片多点多廊道”的总体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确定了由摩围山生态屏障区、乌江生态涵养区、七跃山生态屏障区、郁江生态涵养区、东部生态品质提升区的“两屏两带一区”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进而实现对国家、市、县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规划》部署了6大类重大工程,27个重点项目,包含184个子项目,总投资约93.44亿元。
《规划》是彭水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彭水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是争取各级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难点。着眼于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聚焦区域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推进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
坚持科学治理,推进综合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关注生态质量提升和生态风险应对,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机制。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监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政策法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1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2019)
1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17、《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18、《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财办资环〔2020〕15号);
19、《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
20、《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2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规资〔2021〕428号);
2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2号);
23、《重庆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渝发改规范〔2022〕2号);
24、《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办法》(渝规资规范〔2021〕6号);
25、《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的决定》等相关文件;
(二)相关规划
1、《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
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5、《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7、《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
8、《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重庆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
10、《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11、《重庆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
12、《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
13、《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14、《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5、《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
16、《重庆市“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
17、《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18、《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9、《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2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2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
23、《彭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24、《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5、《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26、《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27、《彭水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28、《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9、《彭水自治县“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30、《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31、《彭水自治县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
3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33、《彭水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等规划;
(三)标准规范
1、《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3、《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
4、《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HJ 1166—2021);
5、《城市水系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指南》(DB45/T 1513-2017);
6、《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1/T 1690-2019);
7、《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标准规范;
9、《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大纲(试行)》;
第四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彭水自治县幅员面积共3895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18个镇、18个乡。
第五节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本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到2025年。
第六节 规划作用
第二章 基础分析与形势研判
第一节 自然资源状况
彭水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处武陵山区,北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东北接湖北省利川市,东连黔江区,东南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邻贵州省沿河县、务川县,西南连贵州省道真县,西连武隆区,西北与丰都县接壤,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自然资源丰富,以摩围山、七跃山等山体闻名,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低,境内河流众多,均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大小河流177条,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居全市首位,是水利能源基地县。生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拥有高等维管植物196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二级保护动物17种。生态系统可以分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其中,自然生态系统主要包括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裸地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主要包括城镇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
(一)自然生态系统
全县自然生态系统面积总计269973.74 hm2,由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和裸地生态系统组成,占全县面积的69.30%。其中,森林生态系统面积为214509.49 km2;灌丛生态系统面积为49356.33 hm2;草地生态系统面积为1528.53 hm2;湿地生态系统面积为4458.85 hm2;裸地生态系统面积为120.55 hm2。
(二)人工生态系统
全县人工生态系统面积总计119572.28 hm2,由城镇和农田生态系统组成,占全县面积的30.70%。其中城镇生态系统面积为11455.47 hm2;农田生态系统面积为108116.81 hm2。
(三)生态系统空间分布
全县生态系统空间分布格局具有明显的空间异质性。在水平分布上,自然生态系统在生态屏障与生态廊道区域分布较为成群连片,森林生态系统沿各山体集中分布,湿地生态系统沿乌江、郁江、诸佛江、普子河等生态廊道呈线型分布。人工生态系统中,城镇生态系统主要集中在乌江、郁江汇流口两岸的城市建成区,靛水街道的新城片区以及保家镇郁江两岸,属于城市化、工业化较为发达的地带;而农田生态系统散布在全县范围内,以乌江、郁江东岸的东部低山片区分布较为密集。在垂直分布上,生态系统分布特征表现出明显的地带性规律。森林、灌丛、草原生态系统在600 m至1200 m的海拔区间分布最广;城镇、人工、裸地生态系统在300 m至900 m海拔的区间分布最为普遍;湿地生态系统绝大多数分布在300 m内的海拔区间,且在1500 m以上的海拔没有分布。
第二节 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
(一)生态安全格局基本稳定
近年来,全县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以“一心两带三片多点多廊道”为重点,统筹国土绿化、矿山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治、湿地保护修复等,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并逐步构筑以一体化发展的城为主的中心,以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郁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为主的两带,以北部生态屏障、南部生态屏障、东部生态区为主的三片区,以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主的重要生态节点,以重要交通干道、支流水系及周边绿地为主的生态廊道,形成由“源地-廊道”组成的复合型、网络状生态安全格局。
(二)山体屏障得到有效保护
彭水自治县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山体屏障生态保护修复。摩围山、七跃山生态环境屏障进一步筑牢,山清水秀美丽彭水建设成效显著。建立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初步形成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优化了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和结构,实施了废弃或关闭矿山损毁土地调查及部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92个减少到2020年的49个,减少了47%。截止2020年底,全县已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乌江流域十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损坏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38%,完成矿山修复面积约100 hm2,有效地改善了矿山环境。
(三)河流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
彭水自治县坚持把水利建设放在基础设施建设的首要位置,把解决饮水安全、工程性缺水、城乡防洪和农田水利作为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完成乌江、郁江等主要支流综合治理、诸佛江、普子河、中井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防汛抗旱应急工程、水毁河堤修复等防洪减灾工程,开展县级城镇、乡镇及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8348.18万m3,新增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0.96万人,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9个乡镇(街道)5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城市、乡镇防洪达标率100%。乌江鹿角、郁江中井和县城郁江桥3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乌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达到控制目标。6个水功能区均由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分中心监测,均为达标水功能区,有效保护江河水生态环境。
(四)森林资源总量持续稳速增长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近20年,彭水自治县为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先后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工程以及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工程、国土绿化提升等国家和地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县以加快筑牢乌江、七跃山、摩围山生态屏障为目标,扩绿增量实现新跨越,生态本色不断夯实。截止2020年底,全县森林面积从“十二五”末的310万亩增加到38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二五”末的53%增长到60.1%,森林蓄积从“十二五”末的880万m3增加到1000万m3,森林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
彭水自治县依托坡耕地、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土地整治、石漠化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将民生导向、特色治理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植树造林,严格封禁管育,切实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水土流失量持续减小,山地生态环境恶化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自2018年至2020年累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68 km2,其中坡改梯2.68 km2,水土保持林26.67 km2,经果林48.19 km2,封禁治理20.09 km2,其他33.05 km2,已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31条,林草植被得到有效恢复。全县年均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330万吨以下,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7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六)城乡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彭水自治县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提升城市品质。强化空间布局管理,源头防范污染,引导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科学布置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布局和垃圾处置设施、畜禽养殖场所及矿山开发等敏感对象。完成全县117个农用地点位土壤和农作物的采样、制样和送样等详查工作,样品一次合格率100%;开展全县10处粮食重点产区、30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对辖区企业监管,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深化全县畜禽养殖场所环境整治,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搬迁(关闭)64家。基本实现“村庄干净整齐、庭院整洁美观、沟渠塘坝清澈流畅”。结合乡村森林生态旅游产业规划,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成功打造了善感周家寨美丽乡村、阿依林海等乡村生态旅游基地,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
第三节 问题识别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部分河流湖库水质不稳定达标是彭水自治县目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同时存在水土流失、石漠化、森林数量质量有待提升等一般生态问题。
(一)山
废弃露天矿山破坏区域生态安全。从2018年起,为保护生态环境,按要求逐步关停了彭水县下岩西二工区萤石矿厂、彭水宏锦矿业有限公司诸佛乡大堰塘重晶石矿、彭水县同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靛水街道石灰岩矿等相关矿山,并对大部分废弃矿山系统开展了针对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个别废弃矿山存在治理后缺乏管护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降低了山体水源涵养能力,使得水土流失问题仍较为严重。此外,还存在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问题,虽然全县历史遗留煤矿关闭较早,相较其他区县,煤炭行业开采活动较弱,且煤层埋藏一般较深,多年停采,地下采空区域内地质环境已经趋于稳定,但仍有一个遗留煤矿井口存在较小涌水情况,其排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水
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局部河流水生态问题突出。乌江鹿角、郁江中井和县城郁江桥3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乌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虽已达到控制目标,但河流水质仍待进一步提高。全县对于地下水的关注相对较少,本底情况信息基础相对薄弱,比如涉及到地下水的赋存状态、分布状态、含水层性质、埋藏条件等信息不是很全面,亦没有摸清地下水循环路径走势,难以实现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和风险防范。同时河道内和河道旁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挤占河道,阻碍行洪、污染水体、影响景观;部分河段两岸和滩地有大量耕地,挤占河道和岸线;耕种和养殖产生的农业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造成面源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河堤覆盖总体程度较低,部分河段堤防缺失、老旧损坏、两岸绿化不佳,影响景观效果和防洪安全。
(三)林
全县森林资源在空间分布上存有明显差异,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摩围山、七跃山等山脉,这些区域的森林覆盖率超过90%,而城镇周边、园区周边、交通沿线及水岸周边森林资源总量则相对较低。在森林质量上,据统计,纯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81.92%,而混交林仅占10.10%,表现为纯林较多、混交林少,同龄林多、异龄林少,存在森林层次单一、林相单一等问题。全县防护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56.27%,以阔叶树枫香、桉树、竹类等幼龄林为主,目前防护林功能略有退化,生态防护功能降低。此外,通过野外实地调研发现部分水库周边并未及时种植水源涵养林,如凤升水库周边有大片耕地,不利于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源涵养及水质提升。
(四)田
耕地水土流失严重,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全县岩溶土地面积3453 km2,石漠化土地面积954 km2,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质量缓慢下降,生态系统日趋脆弱,属于典型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类型区。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007.10 km2,占幅员面积的25.84%。其中强烈、极强烈和剧烈侵蚀面积占侵蚀总面积的10.31%。从空间分布看,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全县坡耕地、部分城镇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其中耕地区域较为严重,约有50%的耕地正在遭受水土流失危害,土壤耕作层被侵蚀、破坏,土地肥力日趋衰竭,威胁农田生态安全。据《重庆耕地地力研究与评价》的结果统计,2010-2018年间全县水田减少4005.91 hm²,其中30.86%转换为旱地,面积达1236.25 hm² 。土壤污染防治也普遍存在治理修复难度大、技术基础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应的污染防治技术和监管手段跟不上全面治理污染、切实管控风险的迫切需求,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参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五)人居
城市建设工程中,一些季节性的径流通道被填埋、改道、侵占,自然状态下连通的水系结构出现堵塞和坍塌,导致城市部分地区排水不畅。河岸生态用地被不同程度侵占,导致河岸缓冲功能丧失,加之河网淤塞导致洪水外溢,淹没河岸两侧建筑,易形成洪水灾害。河岸公共空间设计缺乏人性化和连接度,城市公共空间与河流缺乏交集,可达性较低。城市公园分布不均,难以满足居民需要。同时山洪灾害形势依然严峻,较多农村集中居民点和重要农田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截止至2020年底,存在约40处山洪沟急需治理;其次农村建设用地分散,利用低效,部分闲置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六)生境
重要生态功能区与生产、生活矛盾突出。在野外现场调查中,发现自然保护地内存在城镇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等,且城镇建设用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占调查区域面积的17.34%,占比较大,城镇建设和农业开发活动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明显。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农村地区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现象依然存在。此外,全县各类湿地面积受到人类生产生活的剧烈影响,湿地减少类型主要以自然湿地为主,主要因城市建设导致区域内部分河流、库塘被挖断、填埋;还有部分因防洪需要将河流湿地转为人工湿地。区域性交通设施,拦水坝闸等水利设施的修建,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切割,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区域河道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以及整个河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第四节 综合评价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印发的《资源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在调查基础上,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生态敏感性评价、生态系统退化评价和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工作,识别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对重要或相对敏感和脆弱的地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生态敏感性主要包括水土流失敏感性和石漠化敏感性。
(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彭水自治县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和极重要区交替分布于全域,而一般重要区呈点块状散布于城镇建成区,其中生物多样性维护极重要区和重要区面积分别占全县面积的18.43%和60.40%。水源涵养功能整体情况较好。全县水源涵养功能以高重要性和较高重要性为主,分别占全县面积的24.81%和39.49%,从空间分布看,全县水源涵养功能高重要区主要分布在河流、水库两侧,沿境内乌江两岸分布;此外,森林对涵养水源能力、江河地下水补给发挥着重要作用,境内摩围山、七跃山等山脉因森林覆盖率高,其水源涵养重要性也相对较高。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大部分处于高重要性和较高重要性水平,表明全县水土保持功能整体较高。
(二)生态敏感性评价
全县水土流失以高敏感性为主,然后依次为中敏感性和低敏感性。从空间分布看,水土流失敏感性高的区域主要沿境内三条山脉分布,并在坡耕地地区较为集中。而全县石漠化主要以高敏感性为主,占全县总面积的74.08%,然后依次为中敏感性和低敏感性,占比分别为17.28%和8.64%。从空间分布看,石漠化敏感性高的区域主要位于喀斯特发育较为成熟的地区。
(三)生态系统退化评价
全县生态系统功能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2020年全县生态系统功能未退化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82.09%;生态系统功能轻度退化面积占比13.34%,生态系统功能中度退化面积占比2.90%,;生态系统功能重度和极重度退化面积占比仅为全县面积的1.67%;全县林草地退化面积为697.4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7.91%。在空间尺度上,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城镇周边生态系统功能存在一定的退化趋势,退化区主要分布于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的主要城区以及保家镇郁江沿线等地,存在一定生态安全风险。
(四)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
全县生态系统恢复力总体水平较高,恢复力中等及以上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6.71%。其中生态系统恢复力较高及以上面积占比为84.38%,主要分布在彭水自治县西部、南部以及北部部分地区;恢复力中等面积占比为12.33%,主要分布在乌江、郁江流域两岸及西南部的润溪乡、大垭乡、龙塘乡、黄家镇及朗溪乡等乡镇,呈块状分布。而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生态系统恢复力低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汉葭街道、靛水街道和绍庆街道交界处以及保家镇郁江段北岸,占比仅为0.54%,而生态系统恢复力较低的区域则主要分布在人类活动频繁的城镇、乡镇区域附近。总体来看,彭水自治县生态系统具有很好的自我恢复能力。
(五)生态系统综合评价
第五节 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新发展阶段为生态保护修复带来空前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首个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注重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市域内“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彭水将深入落实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关于“发挥彭水渝鄂黔地区协同发展节点作用,建设民族地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重要的生态康养和休闲运动基地,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国际知名旅游城市,联动贵州道真、务川和沿河协同发展”功能布局,充分彰显“民族、生态、文化”三大特色,高质量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高水平打造“世界苗乡·养心彭水”,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此外,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定位及对重庆市发展定位要求,为全市、全县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带来了空前机遇。
新发展理念为生态保护修复明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紧紧围绕现代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引领区、内陆开放先行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四区”发展定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高质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新发展格局为生态保护修复指明具体路径。以彭水自治县“一心两带三片多点多廊道”总体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双评价”管制区为重点,在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充分衔接的基础上,构建由乌江、郁江为界,以七跃山、摩围山为主,协同东部地区的“两屏两带一区”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将全县划分为五个片区,最后聚焦重点区域,分区分类部署重大工程,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规划保障措施。
(二)面临挑战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面临下降风险。全县大部分历史遗留矿山未系统开展针对性环境恢复治理,导致了诸如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表位移、土地压占等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削弱了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降低山体水源涵养能力,加剧水土流失。防护林、湿地生态价值较为突出,但受到工业化迅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张、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逐渐转变等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防护林和湿地的保护任务艰巨。
城镇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局部存在保护与开发冲突较大的区域,长期以来生态管制和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薄弱,在生态保护功能区内出现耕种、经营等与生态保护功能不符的生产建设活动,严重威胁生态环境质量。在修复时序和修复力度上予以倾斜,在消除胁迫因子的基础上,引导促进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生态修复实施保障能力亟需增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存在较大困难;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支撑尚不足,尚未形成完善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规划监管机制还需强化,需建立生态修复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机制,对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资金保障措施单一,应丰富资金筹措方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加入生态修复,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
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强矿山、水域、森林、农田、湿地、城乡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进一步提升“世界苗乡·养心彭水”生态屏障、生态涵养、生态供给、人居生态保障能力,建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彭水。
到2025年,人为破坏严重区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基本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修复基本完成,人口产业集中区的生态修复基本锚定,重要通道(高速公路、铁路、城市干道、高压走廊、河流两侧)生态修复基本完成。
到2035年,生态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关键制度逐步完善,城乡人居品质显著提升,建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彭水,详见附表1。
第二节 重点任务
(一)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维育生态格局
基于彭水自治县“一心两带三片多点多廊道”总体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梳理山水格局,保护生态源地。“山为骨、水为脉、林田湖草和城市为肌体”思路,以自然地理格局为根本,以重点山体、流域、区域等为基础单元,以分区形式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推进全县国土空间全域生态保护修复。“一心”即一体化发展的城,“两带”即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和郁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三片”即北部生态屏障区、南部生态屏障区和东部生态区,“多点”即以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主的重要生态节点,“多廊道”即以重要交通干道、支流水系及周边绿地为主的生态廊道。以主要生态源地为核心,保护重要生态斑块,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健康水平。
连通生态廊道,确定关键节点。以乌江、郁江等重要生态廊道为主干,重点建设生态防护林带,形成沿江两岸绿色长廊;以芙蓉江、普子河、诸佛江、中井河等中小型支流及摩围山、七跃山等生态节点为枝叶,集中布局造林空间,推进宜林荒山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二)推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增强生态效能
山:针对矿山开发过程中地面塌陷、土地损毁、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树立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全面完成关闭矿山修复治理任务,在建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水:以推动河流、岸线、湿地、江河沿岸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导向,持续开展水环境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加强消落带治理,建设滨江生态廊道。以乌江、郁江及相关影响区为重点,大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为全面展现彭水宜居城市形象的核心载体提供生态保障。保护和修复乌江、郁江沿线生态环境,严禁在乌江、郁江干流岸线5 km范围内除现有园区外,拓展布局新工业园区,依法依规关闭或有序搬迁现有沿江的化工厂,现有园区及新建园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鼓励沿江小散工业园区向远离岸线、在具备建设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的地区集中聚集。
(三)统筹农业空间保护修复,保障粮食安全
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退化农田生态系统,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土地综合治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及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改善全县耕地碎片化严重、土壤瘠薄、农田不宜机、设施不配套的现状。并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同时完善与高标准农田相配套的优良生产方式,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业用水总量逐步减量化。
(四)强化城镇空间保护修复,提升城市韧性
城:持续推进城市水系、绿系修复,建设城市生态网络。实施以水质提升和岸线景观改善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划定三线一路(河道保护线、绿化缓冲带、外围协调区和公共道路)的控制范围线,着力改善城市建设区内乌江、郁江、九曲河等重要城中水体水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明确基础设施的绿化防护带、组团隔离绿带、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四类城市绿地的管控措施,构建点、线、面、环的绿地格局作为城市生态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绿地景观的连续性与可达性。
第四章 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
第一节 摩围山生态屏障区
该区域位于彭水自治县西南部,范围涉及大垭乡;润溪乡;龙塘乡;黄家镇;朗溪乡;靛水街道朝阳社区、大厂坝村、靛水社区、古文村、桂花村、火石垭社区、前进村、天井村、文武社区、肖坝村、洋藿村、长沟村、长岩村;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过江村、天台村;石盘乡石新村、双龙乡龟池村、小坪村;万足镇爱国村等,总面积710.06 km2。
(一)自然生态状况
摩围山生态屏障区地貌以中低山为主,海拔介于225-1674 m。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土地利用以林地为主,林地面积达483.25 km2,占区域总面积的68.06%,其中乔木林最多,灌木林次之,分别占林地面积的81.03%和17.02%。区域内Ⅱ级保护林地94.77 km2,占林地面积的19.61%;Ⅲ级保护林地较多,面积为244.32 km2,占林地面积的50.56%。区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47.27 km2,分布有茂云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茂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
(二)主要生态问题
该区域森林质量有待提高,表现为纯林较多、混交林少,同龄林多、异龄林少等问题,区域森林退化主要分布在大垭乡和润溪乡所在的芙蓉江流域。同时石漠化问题也较为突出,以区域中部的龙塘乡和靛水街道分布最为集中,西部的大垭乡和润溪乡也有部分涉及。农田存在退化趋势,水土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在龙塘乡、朗溪乡、靛水街道等区域较为集中,表现为土壤耕作层被侵蚀、破坏,土地肥力日趋衰竭,农田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摩围山等重要山体为节点,阿依河、龙洋河、黄家坝河等中小型河流为纽带,科学实施森林数量质量精准提升、中幼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松材线虫及其他有害生物防治等林草提质增效措施,夯实林草资源的生态本地,减少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灾害。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其修复保护、污染土地治理、河流水生态修复保护等项目,筑牢生态屏障。
第二节 乌江生态涵养区
该区域包括乌江水域及其沿岸。范围涉及高谷镇;善感乡;平安镇阳平村;靛水街道朝阳社区、五湖社区、张家坝社区;汉葭街道柏杨村、北斗村、大树村、青龙社区、沙沱社区、文庙社区、下塘社区、渔塘社区、长溪村;绍庆街道坝竹村、白云社区、滨江社区、弹子社区、河堡社区、临江社区、镇南村;万足镇廖家村、万足社区、小河社区;新田镇马峰社区;石盘乡石新村、香树村;鹿角镇鹿角社区、乌江村、周家村;双龙乡马岭村等,总面积578.36 km2。
(一)自然生态状况
(二)主要生态问题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乌江干流,阿依河、高谷河等重要支流为重点,持续开展水环境生态修复和两岸生态环境治理。开展岸线综合整治,加强消落带治理,强化滨江绿地与消落带之间的联系,建设滨江生态廊道;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打造“水系生态”美丽岸线,提升乌江沿岸森林质量,进一步增强区域土壤保持、水源涵养、洪水调蓄等生态功能。抓紧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乌江两岸农田生态系统稳步向好。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保护、采煤沉陷区管护、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及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提升乌江两岸生态品质,为加快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贡献力量。
第三节七跃山生态屏障区
该区域位于彭水自治县西北部,主要包括七跃山山脉。范围涉及鹿鸣乡、龙射镇、棣棠乡、太原镇、普子镇、三义乡;平安镇大竹村、楼房村、鹿坪村、平安社区、长坪村;汉葭街道白溪社区、双坪村、土塘社区、易家坝村;保家镇大堂村、龙河村;芦塘乡板栗村、坡坪村、星光村;联合乡同连村等,总面积936.36 km2。
(一)自然生态状况
(二)主要生态问题
森林退化分布全区,主要集中在区域东部。该区主要存在森林层次较单一、林相较单一等问题,森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内北部普子河部分河段存在水系连通性弱的问题,生态和景观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现存的部分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降低了山体水源涵养能力,需对此进一步开展保护和修复。普子镇山脉附近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相对突出,一定程度上破坏土地资源,恶化生态环境。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保护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提升森林数量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为主要目标,优化林地结构,大力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抚育、退耕还林修复、林相改造等林草提质增效措施,切实提升区域森林质量。基于全域自然资源本底,开展河流水生态修复保护,提升河流水质,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修复,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保护、采煤沉陷区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其修复保护、污染土地治理,筑牢生态屏障。
第四节 郁江生态涵养区
该区域包括郁江水域及其沿岸。范围涉及连湖镇;联合乡蔡家坝村、河东村、龙池村;石柳乡正洞坪村;郁山镇白池村、南京社区、钟鼓村;芦塘乡鞍子岭村、乐园村;保家镇大河坝村、鹿山社区、清平社区、清水村、三江村、溪口村、羊头铺社区;汉葭街道芦渡湖社区、麻油社区、兴和村、长滩社区等,总面积348.35 km2。
(一)自然生态状况
郁江生态涵养区地势北高南低,海拔介于196-1537 m。该区域生态系统类型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占比41.34%;农田生态系统次之,占比32.53%。土地利用以林地为主,面积为202.12 km2,占区域总面积的58.02%;耕地次之,面积为105.31 km2,占区域总面积的30.23%,均匀分布在郁江沿岸两侧。该区域湿地生态系统面积为10.81 km2,占全县湿地生态系统面积的24.34%,水资源较为丰富,有郁江、普子河、中井河、后灶河、白溪河等河流。
(二)主要生态问题
(三)保护修复方向
第五节 东部生态品质提升区
该区域位于彭水自治县东部。范围涉及岩东乡;长生镇;乔梓乡;走马乡;桑柘镇;诸佛乡;鞍子镇;梅子垭镇;桐楼乡;大同镇;龙溪镇;新田镇大黄村、东山村、干河村、河门村、红旗村、民主村、泉沟村、任家村、石龙村、团结社区、坨园村、庹家村、新田社区;鹿角镇横路村、红专村、水麻村、王家村;保家镇东流村、团堡村、长窑村;郁山镇陈家园村、大坝村、米场坝村、坪阳村、青龙堡村、清洁村、天星社区、铜锣村、玉山村、朱砂村;石柳乡建栏村、荞竹村、石柳村等,总面积1322.34 km2。
(一)自然生态状况
(二)主要生态问题
(三)保护修复方向
第五章 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基于摩围山生态屏障区、乌江生态涵养区、七跃山生态屏障区、郁江生态涵养区、东部生态品质提升区的“两屏两带一片”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彭水自治县规划部署矿山生态修复保护重大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江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两岸青山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林草提质增效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农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重点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重大工程6大类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27个重点项目。
第一节 矿山治理生态修复保护重大工程
全县矿山分布范围广、废弃数量多,防治任务重,防治工作必须统筹兼顾进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加强勘察、科学调控、扩大开发的思路,从实际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综合治理,准确落实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及矿山土地复垦责任主体,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生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已治理矿山生态管护、采煤沉陷区生态管护等重点项目建设。
(一)绿色矿山生产重点项目
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政策体系和奖励约束机制,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依法依规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优先支持。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乔梓乡水花村重晶石矿、鹿角镇红砖村重晶石矿、诸佛乡治安村重晶石矿、梅子垭镇佛山村墓碑石矿、鞍子镇冯家村墓碑石矿、鞍子镇大池社区墓碑石矿、诸佛乡庙池村灰岩矿、鞍子镇金山村灰岩矿、桑柘镇大喜村灰岩矿、新田镇马峰社区水泥用灰岩矿、梅子垭镇盖坪村灰岩矿、保家镇东流村方解石矿、龙射镇沿河村铅锌矿山、诸佛乡庙池村萤石矿、梅子垭镇盖坪村萤石矿、桑柘镇鹿箐村页岩气矿、李家社区页岩气矿、大青村页岩气矿、郁山镇南京社区采石场、铜锣村聂家堡采石场等21个正在开采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在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高速公路沿线等可视范围内的三类矿山,重点实施露天矿山堆场、已经硬化的工业广场等区域的复耕复绿,逐步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治理。“十四五”期间,重点在普子镇、郁山镇、保家镇、三义乡、大同镇、桑柘镇、联合乡、新田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三)已治理矿山生态管护重点项目
加强对已治理矿山的生态管护力度,保证护坡、挡墙、排水沟等主体设施顺畅运行;复耕产生的新增耕地处于耕作状态;矿山植被恢复到正常水平;安全围栏、标识牌等相关配套设施没有遗漏或损坏等。“十四五”期间,加强对靛水街道前进村、古文村;汉葭街道青龙社区、芦渡湖社区、柏杨村;黄家镇燕子村;龙射镇大地村;鹿角镇王家村、红砖村;鹿鸣乡万年村、双枫村;润溪乡岩角村;绍庆街道镇南村、临江社区、过江村;石柳乡建栏村;双龙乡小坪村;万足镇小河社区;新田镇泉沟村已治理矿山的生态管护。
(四)采煤沉陷区生态管护重点项目
全县所有煤矿均已退出生产,目前,采煤沉陷区域大部分已自然恢复,但芦塘煤矿退出生产时间较短,其遗留的采煤沉陷区对区域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地面塌陷和开裂、水资源漏失、采煤沉陷引起土地损毁、采矿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占压土地、采矿损毁地表植被等。“十四五”期间开展关闭煤矿生态修复,加强已修复煤矿生态保护采煤沉陷区环境恢复治理,坚持“宜封则封、宜迁则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
第二节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江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以乌江、郁江以及次级河流等生态廊道为基础,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为重点,大力实施重要饮用水源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江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修复、乌江两岸消落带治理等重点项目。保护和修复乌江、郁江及其主要支流的生态环境。深入推进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加强岸线管理和提质,提升水源涵养、水质安全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土壤保持等功能。
(一)重要饮用水源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重点项目
重点针对13处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及两处重要水库所在的共计14处小流域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分别为马鞍溪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镇南小流域)、郁江芦渡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堰塘小流域)、郁江关口取水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跨麻油小流域、芦渡湖小流域、堰塘小流域)、葡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葡萄小流域)、鸡鸣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嘴小流域)、打水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鹿箐小流域)、赵元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风小流域)、窄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风小流域)、加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鞍子小流域)、七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盖坪小流域)、三洞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李家小流域)、高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鞍子小流域)、红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罗兴小流域),以及龙虎水库所在的双星小流域、凤升水库所在的白果小流域。对以上水源地及所在小流域以控制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为中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对具有常年流水的溪沟、水库水源保护的小流域,按照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理念,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综合应用多种治理措施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
(二)江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深入推进“河长制”,联合开展跨区域河流水生态修复保护。重点对乌江、郁江河道,以及普子河、阿依河、中井河等次级河流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郁江、诸佛江、普子河、九曲河、高谷河等水系的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强化河道水域空间保护,重点实施岸线修复、生态护岸、清淤疏浚等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改善河流水质,提高防洪防涝功能,构建河流水系生态蓝网。到2035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质稳定达标。同时通过河道划界确权、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建立岸线长效管理机制。
(三)湿地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对乌江、郁江沿岸重要湿地进行保护修复,针对侵占水域岸线及湿地区域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减少湿地生态退化面积。推进小微湿地综合利用,在乌江沿岸汉葭街道沙沱社区、绍庆街道弹子社区;万足镇小河社区、廖家村、万足社区重要湿地进行保护修复,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一个;在郁江沿岸汉葭街道长滩社区、芦渡湖社区、麻油社区、保家镇羊头铺社区、鹿山社区、三江村、清平社区;芦塘乡乐园村;郁山镇白池村、南京社区、钟鼓村;联合乡蔡家坝社区;连湖镇多家村、桐木坪村重要湿地建设郁江市级湿地公园五个。
(四)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针对马鞍溪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郁江芦渡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郁江关口取水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葡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鸡鸣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打水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赵元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窄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七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洞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红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13处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修复工程。主要为加强库区管护,及时监管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情况,避免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水源的质量和安全。
(五)乌江两岸消落带治理重点项目
结合乌江两岸护岸建设,推进乌江消落带生态治理。重点对汉葭街道、靛水街道及绍庆街道的城市建成区内乌江两岸进行岸线治理,着力打造生态型护岸;对城区内部硬化的坡、坎、崖、直立挡墙等进行绿化美化,采用乔灌草相结合形成复层结构群落,并采用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形成明显的季相变化;同时在居民活动与航道景观密切联系的地段设置景观平台,以提升水岸景观亲水可达性。
第三节 两岸青山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以高谷镇、汉葭街道、靛水街道、绍庆街道、万足镇、石盘乡、鹿角镇、双龙乡、善感乡、岩东乡、保家镇、芦塘乡为重点区域,重点建设乌江沿岸生态防护林带,提升郁江两岸生态景观,有效控制周边水土流失的发生,同时降解地表径流污染物,通过生态过滤净化水质,建设形成沿江两岸绿色生态长廊。提升沿江城区滨江景观,强化自然滩涂、岸线、植被、湿地管控,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筛选出适宜消落区栽植的特有植物种类;按水位区段进行优选配置,遴选出最适宜的植物群落,营造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强化滨江绿地与消落带之间的联系,建设滨江生态廊道。
(一)乌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重点项目
重点对高谷镇、汉葭街道、靛水街道、绍庆街道、万足镇、石盘乡、鹿角镇、双龙乡、善感乡等9个乡镇开展乌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对消落带固土涵养隔离带、滨江景观生态隔离带、中山生态产业发展带、高山生态防护林带等“四带”进行空间统筹,通过系统综合治理,增加岸线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功能,丰富两岸生态景观,提高生态景观品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郁江两岸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重点在保家镇、芦塘乡、联合乡、连湖镇、郁山镇等5个乡镇实施郁江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完善郁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河道岸线保护修复,流域沿线实施生态涵养林、河滨缓冲带等生态工程,增加岸线植被覆盖,提高两岸生态功能,形成岸线生态景观,巩固郁江及其主要支流整治成效,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三)两江沿岸城区绿系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重点在汉葭街道、靛水街道、绍庆街道、保家镇、高谷镇、万足镇、郁山镇等乡镇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在2022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实现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 m2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 m2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等目标。积极开展城区绿系保护修复,对填埋场进行膜覆盖,并种植绿化;对弃渣场进行整治,修筑挡墙,排水沟,绿化弃渣场表层;对渗漏液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使污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新建绿化景观、雨污分流渠、步道、导气管、渡口及小游园等设施提升两岸滨水环境景观。
第四节 林草提质增效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护、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抚育及质量提升、石漠化综合治理、“彭水油茶”生态产业链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治理能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方位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濒危物种繁育研究和保护,开展林业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和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封山育林,因地制宜扩大经济林种植规模,切实减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程度。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积极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天然林管护、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开展。
(一)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严格林地管理。组织编制并严格执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林地分级管控要求,严格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加大公益林管理力度,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实管护责任制,健全管护、监管责任机制,严格保护公益林地,严禁擅自改变公益林性质、擅自调整公益林地面积、范围或保护等级。开展全县223万亩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其中114万亩天然林涉及森林抚育及质量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点项目,待项目实施后继续加强天然林管护。
(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护重点项目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巩固提升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将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纳入森林资源管理,严禁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草地用途。对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等符合退耕条件的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同时对已经完成退耕还林的44万亩林地、草地开展质量提升项目。
(三)国家储备林工程重点项目
以增加森林面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木材供给能力、增加国家木材战略资源储备、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为主要目的,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原则,以国有林场、国有企业为主要经营主体,鼓励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建设,在全县39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等方式建设20万亩。
(四)森林抚育及质量提升工程重点项目
实施目标树经营法,通过疏伐、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修枝、割灌等方法,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根据县林业局工作要求,经林业技术人员调查摸底,“十四五”期间,全县规划开展林分调整面积为100万亩。按林种划分:防护林60万亩,用材林40万亩。按抚育类型划分:结构调整和补植40万亩、间伐与垦复30亩、割灌除草30万亩。通过森林抚育、林相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措施,结合不同立地条件,增植、补植有较高季相变化树种,丰富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积极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季相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十四五”期间,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50万亩,其中,森林抚育20万亩、低效林改造15万亩,重要生态景观区纯林改造5万亩,改培速生商品林和珍贵大径级阔叶混交林10万亩。
(五)松材线虫及其它森林灾害防控重点项目
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抓实疫情精准监测检测、集中除治“冬春战役”、疫木流通管控、联防联治、健康森林保护行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疫点、面积和病(枯)死树实现三下降,疫情高发频发势头根本遏制。
(六)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依托良好生态和资源禀赋,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分为中山、低山两个类型。中山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低山培育现代特色高效林业经济,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等措施,治理石漠化土地,增强水源涵养功能,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十四五”期间,在靛水街道、桑柘镇、善感乡、龙塘乡、普子镇实施石漠化生态治理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
(七)“彭水油茶”生态产业链建设重点项目
在全县的39个乡镇(街道)重点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在乌江、郁江沿线,新建油茶等特色经济林0.3万亩,改造油茶等特色经济林2万亩。到2025年,全县特色经济林总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其中特色林果60万亩,油茶等木本油料40万亩。
第五节 农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重大工程
以芦塘乡、保家镇、鹿鸣乡、连湖镇、龙溪镇、桑柘镇、大同镇、梅子垭镇、鞍子镇、石柳乡、乔梓乡、走马乡、桐楼乡、诸佛乡为重点区域,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修复退化农田生态系统,提升耕地质量,减少耕地碎片化;实施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污染地块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措施,逐步提升河流湖库、农田、乡村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及高标准农田生态建设重点项目
重点在绍庆街道、靛水街道、保家镇、郁山镇、高谷镇、桑柘镇、鹿角镇、普子镇、龙射镇、连湖镇等32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农用地整理、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为主,通过农用地整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及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能。同时,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针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生态保护,实行特殊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实行耕地用途管制。针对现有高标准农田进行修复保护,修复建设中损毁的周边可恢复植被,保护水塘等需要保护的生态空间。“十四五”期间,重点在诸佛乡、连湖镇、乔梓乡、龙溪镇、梅子垭镇、桑柘镇、走马乡、鞍子镇、大同镇、石柳乡等27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规模22.21万亩。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重点在善感乡、鹿鸣乡、保家镇、连湖镇、万足镇、石盘乡、鞍子镇等乡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加大封育管理力度,综合采取拦挡排护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生物措施,封禁管育修复措施,对水土流失区开展重点治理,增加地表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减轻水土流失强度,降低土壤侵蚀模数,新增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 km2。
(三)污染地块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保家镇清水村1500亩、棣棠乡黄泥村1600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彭水自治县双龙乡龟池村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项目。科学分析废弃地和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适应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自然修复生态系统。对经评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已修复土地和废弃设施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合理安排利用。
第六节 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结合全县生态保护修复需要,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监管平台,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得到系统性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稳步提高,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利用GIS技术,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空间数据库,构建生态保护修复“一张图”,完善数据采集设施设备、加强数据存储、完善信息传输网络系统、开发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等,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信息网的互联互通。建立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系统,制定生态安全应急方案,建立数据处理平台、生态灾情预防系统和生态安全处置系统,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管护站点建设水平,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宣传教育,以产业示范基地、自然保护地等资源为重点对象,促进全县生态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一)生态保护修复“一张图”重点项目
开展全县生态保护修复智能平台系统,形成生态保护修复“一张图”。建设“智慧林业”大数据库,开展全县空中监测系统等智慧系统建设;开展林地、草地、湿地、荒地的样地监测及调查,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开展5个林草资源定点监测站建设;完成水质自动检测信息化智慧平台、智慧生态综合信息平台及改建监控中心建立,掌握全县工程施工实时监控监测;完成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综合数据库。
(二)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理系统重点项目
建设生态保护修复评价系统、综合治理系统、预防监督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四大业务系统。建立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系统,制定生态安全应急方案,建立数据处理平台、生态灾情预防系统和生态安全处置系统。
(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监管平台重点项目
完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监管平台,开展6个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配备巡护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完善日常巡护管理平台,提升自然保护地巡护能力。自然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监测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全县6个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明确边界,建立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摩围山风景名胜区)、阿依林海风景区2个。
(四)生态保护修复宣传教育重点项目
以产业示范基地、自然保护地等资源为重点对象,加大示范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生态文化标准化发展,支持创建5个以上绿色示范村。利用新建或改造现有房屋建设2个自然科普教育基地,配置必要的科普教育设施、设备,配备教学人员,开展科普教育等活动。建设林草科技人才队伍,包括林业科技特派员12人次、乡村振兴林业专家组1组。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项目
围绕摩围山、七跃山等森林生态系统,全面保护珍稀物种及自然生境,推进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开展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茂云山自然保护区、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推进濒危物种拯救救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治和监测,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森林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十四五”期间,重点完成动植物现状调查和生物适应性研究。
第六章 综合效益分析
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系统开展全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制定项目准入标准,实施完成6项重大工程,27项重点项目,严格管控自然生态空间,实现生态系统功能水平显著提升,营造自然、经济、社会、人文有机融合的景观风貌,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长期持久增长,积极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第一节 生态效益分析
到规划期末,逐步形成以七跃山、摩围山等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为主体,以乌江、郁江等生态走廊为连接,以茂云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和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摩围山游览区、长溪河游览区等风景名胜为重要节点的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5%,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完全得到治理,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各类各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河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有效遏制;城镇绿量显著增大,城镇防洪防涝设施得到改善,城镇生态水系格局基本建立;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农村水土流失防治已见成效,农村面源污染源基本杜绝,流域水污染风险有效降低,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生态修复能力建设的硬件软件全面升级,切实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建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彭水。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到2025年,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转型实现大突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左右。高效益生态产业体系构建成型,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产城景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取得新成效。到规划期末,以夯实生态本底为基础。高质量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蚩尤九黎城、摩围山、阿依河、乌江画廊等精品景区的辐射引领作用更加明显,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00亿元。以清洁能源、健康食品、生物医药、特色轻工、建材精深加工等为主体的生态工业提质增效,园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5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实现优化发展。对生态产品,以获得间接经济效益为主。推动中心城区和高谷镇、万足镇、鹿角镇、善感乡、鞍子镇等依托乌江画廊和高速公路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康养宜居的生态旅游业,联动涪陵、武隆、酉阳等周边区县,积极打造乌江自驾游线路,强化乌江画廊景点景区品质化打造升级,增强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和集散功能,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努力塑造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的国际化旅游品牌形象,以大旅游引领发展、集聚人气,打造主城都市区连接辐射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生态旅游示范带。
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
到规划期末,绿色人居环境得到全面实现,牢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全社会参与,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油、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构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民收入持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达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环境的总体改善促使绿色工业、农业,乡村旅游、休闲产业等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开拓群众增收渠道,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和谐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当地居民收入来源,探索出生态致富的新路子,使人民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大幅提高。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
本规划作为彭水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是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国土空间生态支持能力的工作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应深刻认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形成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道、镇、乡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和考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
第二节 完善政策体系
政策法规是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能否成功的根本,因此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体系尤为重要。一是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法律制度,建立国土空间中各类生态空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功能价值评估核算制度,研究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国家标准,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大对重要生态系统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政策支持,对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的重大工程和示范工程优先实施,并在土地、税收、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制定新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方式,抓紧建立和完善促进公众参与的政策、规范性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决策过程和行动过程机会的公平性和参与途径的有效性。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觉、社会支持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各专项资金,重大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探索拓展地票生态功能,扩大交易范畴;探索利用生态地票交易增值收益、全县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流转收益、土地综合整治增值收益、接收社会公益资本捐赠等方式,筹集生态修复基金,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探索将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资金注入生态修复基金,为后续生态修复提供资金支持;联动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发展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产业和产品,激发生态保护修复内生活力。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
第四节 加强技术支撑
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国土空间中各类生态空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功能监测体系和制度,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功能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节 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县人民政府将保护修复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制定目标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政府督查室把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
第六节 加强跟踪评估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动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改进意见,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七节 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生态国情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将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科技馆等作为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依托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模式,让公众深切感受生态保护和修复成就,提高社会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气。
附表
序号 |
重大工程类型 |
重点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实施区域 |
实施规模(平方公里) |
实施时序 |
投资预算(万元) |
牵头部门 |
来源 |
1 |
矿山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管护重大工程 |
绿色矿山生产 |
开展重晶石矿、墓碑石矿、灰岩矿、方解石矿、铅锌矿、萤石矿、页岩气矿、采石场等8类攻击21个正在开采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
乔梓乡水花村;鹿角镇红专村;梅子垭镇佛山村、盖坪村;诸佛乡庙池村、治安村;鞍子镇金山村;桑柘镇李家社区、鹿箐村、大喜村;新田马峰社区镇;保家镇东流村;龙射镇沿河村;郁山镇南京社区、铜锣村 |
0.77 |
2021-2025 |
550 |
县规资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县规资局 |
2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十四五”期间,重点对普子镇、郁山镇、保家镇、三义乡、大同镇、桑柘镇、联合乡、新田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
鞍子镇、保家镇、大同镇、大垭乡、棣棠乡、靛水街道、高谷镇、汉葭街道、朗溪乡、连湖镇、联合乡、龙射镇、龙塘乡、龙溪镇、芦塘乡、鹿角镇、鹿鸣乡、梅子垭镇、平安镇、普子镇、乔梓乡、润溪乡、三义乡、桑柘镇、善感乡、绍庆街道、石柳乡、太原镇、万足镇、新田镇、岩东乡、郁山镇、长生镇、诸佛乡、走马乡 |
2.89 |
2021-2035 |
1460.48 |
县规资局 |
《彭水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 | |
3 |
已治理矿山生态管护 |
加强对靛水街道前进村、古文村;汉葭街道青龙社区、芦渡湖社区、柏杨村;黄家镇燕子村;龙射镇大地村;鹿角镇王家村、红砖村;鹿鸣乡万年村、双枫村;润溪乡岩角村;绍庆街道镇南村、临江社区、过江村;石柳乡建栏村;双龙乡小坪村;万足镇小河社区;新田镇泉沟村已治理矿山的生态管护 |
靛水街道前进村、古文村;汉葭街道青龙社区、芦渡湖社区、柏杨村;黄家镇燕子村;龙射镇大地村;鹿角镇王家村、红砖村;鹿鸣乡万年村、双枫村;润溪乡岩角村;绍庆街道镇南村、临江社区、过江村;石柳乡建栏村;双龙乡小坪村;万足镇小河社区;新田镇泉沟村 |
0.60 |
2021-2035 |
200 |
县规资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县规资局 | |
4 |
采煤沉陷区生态管护 |
开展关闭煤矿生态修复,加强已修复煤矿生态保护。 |
联合乡、芦塘乡、大同镇、高谷镇 |
0.37 |
2021-2035 |
1250 |
县发改委 |
- | |
5 |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江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
重要饮用水源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 |
对13处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及龙虎水库、凤升水库所在的14条小流域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
龙塘乡刘家坪村、龙射镇白果村、绍庆街道镇南村、汉葭街道麻油社区、汉葭街道芦渡湖社区、岩东乡堰塘村、龙射镇葡萄村、龙溪镇灯光村、桑柘镇鹿箐村、桑柘镇李家社区、新田镇干河村、鞍子镇鞍子社区、梅子垭镇盖坪村、善感乡罗兴村 |
329.7 |
2021-2035 |
116100 |
县水利局 |
《彭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县水利局、《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 |
6 |
江河水系生态保护修复 |
加强乌江、郁江、普子河、阿依河、中井河等江河水系生态保护修复河长制建设 |
连湖镇、联合乡、郁山镇、保家镇、汉葭街道、岩东乡、万足镇、石盘乡、新田镇、鹿角镇、善感乡、双龙乡 |
35.41 |
2021-2035 |
85784 |
县水利局 |
《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委、《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县住房城乡建委 | |
7 |
湿地保护修复 |
汉葭街道沙沱社区、长滩社区、芦渡湖社区、麻油社区;绍庆街道弹子社区;万足镇小河社区、廖家村、万足社区;保家镇羊头铺社区、鹿山社区、三江村、清平社区;芦塘乡乐园村;郁山镇白池村、南京社区、钟鼓村;联合乡蔡家坝社区;连湖镇多家村、桐木坪村 |
1.98 |
2021-2025 |
5600 |
县水利局 |
《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 | ||
8 |
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修复 |
对凤升水库等13处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修复 |
绍庆街道滨江社区、汉葭街道芦渡湖社区、汉葭街道麻油社区、龙射镇葡萄村、龙溪镇灯光村、梅子垭镇盖坪村、鞍子镇大林村、鞍子镇大池社区、善感乡农纲村、新田镇干河村、新田镇大黄村、新田镇任家村、桑柘镇李家社区 |
0.6 |
2021-2025 |
1400 |
县水利局 |
《彭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县水利局 | |
9 |
乌江两岸消落带治理 |
对汉葭街道、靛水街道及绍庆街道的城市建成区内乌江两岸进行岸线治理 |
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高谷镇、新田镇 |
2.10 |
2021-2035 |
69494.55 |
县水利局 |
《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 | |
10 |
两岸青山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
乌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 |
市级“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乌江项目区建设 |
高谷镇、汉葭街道、靛水街道、绍庆街道、万足镇、石盘乡、鹿角镇、双龙乡、善感乡 |
129.5 |
2021-2035 |
106162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县住房城乡建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 |
11 |
郁江两岸生态保护修复 |
郁江两岸生态保护修复河长制建设 |
保家镇、芦塘乡、联合乡、连湖镇、郁山镇 |
88.2 |
2021-2035 |
189929.5 |
县水利局 |
《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 | |
12 |
两江沿岸城区绿系保护修复 |
重点在汉葭街道、靛水街道、绍庆街道、保家镇、高谷镇、万足镇、郁山镇等乡镇以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系统提升林草覆盖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 |
汉葭街道、靛水街道、绍庆街道、保家镇、高谷镇、万足镇、郁山镇 |
20.5 |
2021-2025 |
18248 |
县生态环境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县住房城乡建委、《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 | |
13 |
林草提质增效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
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修复 |
加大公益林管理力度,严格保护公益林地。 |
全县范围 |
728.57 |
2021-2035 |
36540 |
县林业局 |
《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 |
14 |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护 |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生态保护,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 |
全县范围 |
312.46 |
2021-2025 |
50000 |
县林业局 |
《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 | |
15 |
国家储备林工程 |
以增加森林面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木材供给能力、增加国家木材战略资源储备、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为主要目的,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等方式建设20万亩。 |
桑柘镇、鹿角镇、龙射镇、太原镇、大同镇、石柳乡、双龙乡、大垭乡 |
141.51 |
2021-2025 |
10000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 | |
16 |
森林抚育及质量提升工程 |
实施森林抚育100万亩,按抚育类型划分:结构调整和补植40万亩、间伐与垦复30亩、割灌除草3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50万亩,其中,森林抚育20万亩、低效林改造15万亩,重要生态景观区纯林改造5万亩,培育速生商品林和珍贵大径级阔叶混交林10万亩。 |
全县范围 |
1004.04 |
2021-2025 |
50000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 | |
17 |
松材线虫及其它森林灾害防控 |
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抓实疫情精准监测检测、集中除治“冬春战役”、疫木流通管控、联防联治、健康森林保护行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疫点、面积和病(枯)死树实现三下降,疫情高发频发势头根本遏制。 |
全县范围 |
194.04 |
2021-2025 |
2578.9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 | |
18 |
石漠化综合治理 |
依托良好生态和资源禀赋,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分为中山、低山两个类型。中山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低山培育现代特色高效经济林,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治理石漠化土地,增强水源涵养功能,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 |
桑柘镇、靛水街道、龙塘乡、普子镇、善感乡 |
138.8 |
2021-2025 |
23200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 | |
19 |
“彭水油茶”生态产业链建设 |
在彭水39个乡镇(街道)重点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在乌江、郁江沿线,新建油茶等特色经济林0.3万亩,改造油茶等特色经济林2万亩。到2025年,全县特色经济林总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其中特色林果60万亩,油茶等木本油料40万亩。 |
平安镇、善感乡、走马乡、诸佛乡、梅子垭镇、郁山镇、龙溪镇、鞍子镇 |
5.8 |
2021-2025 |
4510 |
县林业局 |
《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委 | |
20 |
农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重大工程 |
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及高标准农田生态建设 |
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且重点在绍庆街道、靛水街道、保家镇、郁山镇、高谷镇、桑柘镇、鹿角镇、普子镇、龙射镇、连湖镇等32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
全县范围 |
254.7 |
2021-2035 |
113150 |
县农业农村委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县农业农村委 |
21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重点在善感乡、鹿鸣乡、保家镇、连湖镇、万足镇、石盘乡、鞍子镇等乡镇结合小流域边界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增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 km2。 |
善感乡、鹿鸣乡、保家镇、连湖镇、万足镇、石盘乡、鞍子镇 |
180 |
2021-2035 |
7800 |
县水利局 |
《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 | |
22 |
污染地块生态修复 |
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保家镇清水村1500亩、棣棠乡黄泥村1600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彭水县双龙乡龟池村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项目。 |
保家镇清水村、棣棠乡黄泥村、双龙乡龟池村 |
3 |
2021-2025 |
2753.4 |
县生态环境局 |
《彭水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 | |
23 |
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
生态保护修复“一张图” |
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智能平台系统,形成生态保护修复“一张图”。建设“智慧林业”大数据库,开展全县空中监测系统等智慧系统建设 |
- |
- |
2021-2035 |
14566.8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 |
24 |
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理系统 |
建立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系统,制定生态安全应急方案,建立数据处理平台、生态灾情预防系统和生态安全处置系统。 |
- |
- |
2021-2035 |
6419.5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彭水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县水利局 | |
25 |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监管平台 |
完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监管平台,保障运行维护,开展6个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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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2035 |
11250 |
县林业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县生态环境局 | |
26 |
生态保护修复宣传教育 |
以产业示范基地、自然保护地等资源为重点对象,加大示范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生态文化标准化发展,支持创建5个以上绿色示范村。利用新建或改造现有房屋建设2个自然科普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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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 |
2715 |
县生态环境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 | |
27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开展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茂云山自然保护区、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推进濒危物种拯救救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治和监测,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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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 |
2690 |
县林业局 |
《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县林业局 |
彭水自治县生态安全格局图
彭水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布局图
彭水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