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划分技术有什么要求?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0类和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整体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于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和机场周围区域范围内用地,剔除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等用地,以及一定规模的湖库、公园、绿地、空地等以外的其余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把多个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区域划定为一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