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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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135提案的

彭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畅通医院用血渠道、解决医院用血难得的建议》(第135号)收悉。已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来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医学技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加,临床用血问题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和规范献血工作,我县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规范临床用血。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60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个,县级中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结核病防治所1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36个;村卫生室316个;民营医院11个,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卫生所)87个、单采血浆站1个。全县开展手术并涉及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共有18家;指定县人民医院设血库,从重庆市黔江中心血站领取血液制品,为县域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临床用血。县人民医院血库由该院检验科统一管理,分为储血室、发血室、输血相容性检测试验室、资料间;定期参加重庆市临检中心的血型鉴定、输血相容性检测、全国临床检验中心血型鉴定项目的室间质评,连续3年成绩合格。

二、多措并举提升全县献血率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做好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突出“适量献血有益健康”“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等主题。定期开展无偿献血的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利用6月14日“世界献血日 ”活动,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下达指导性任务。2022-2023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政府办通知〔2022〕6号)、《关于做好近期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政府办通知〔2023〕1号)等文件,积极号召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高级中学(职教中心)等参与无偿献血,并下达指导性任务,不断提升全县干部职工献血率。县卫生健康委每年对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机构下达指导性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卫生系统无偿献血完成率逐年增高。2023年8月,收到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拟定2023年全县无偿献血指导性任务文件。三是定期开展通报。2023年6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县2022年及2023年1—4月无偿献血血液采集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县卫生健康委定期通报医疗卫生系统无偿献血情况,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无偿献血。

三、严格规范临床用血

    一是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委会同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开展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重庆市献血条例》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复函已经县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钟兴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邮政编码:409699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48号

联系电话:78449749

联 系 人:孙国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