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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服务指南
日期: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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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员会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服务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内地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内地营业性演出是指内地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内地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按本指南办理。


  1. 到现场次数

1次。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1. 审批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六条、第八条。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1. 受理机构

县文委。

  1. 决定机构

县文委。

  1. 受理平台

重庆市网审平台。

  1. 审查平台

重庆市网审平台。

  1. 业务办理平台

重庆市网审平台。

  1.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一、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非演出场所演出的,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节目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十二、禁止性要求

演出节目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十三、申请材料目录

1.举办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         (原件各1份)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1份)

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1份)

4)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1份)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原件1份)

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复印件1份)

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复印件1份)

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复印件各1份)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复印件各1份)

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原件各1份)

11)举办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的,还应当出具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的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复印件1份)

2.变更时间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原件1份)

2)原批准文书。                               (复印件1份)

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变更地点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原件1份)

2)原批准文书;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审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原件各1份)

4.变更演员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原件1份)

2)原批准文书;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6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审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复印件各1份)

5.变更节目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原件1份)

2)原批准文书;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原件各1份)

6.备案

1)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原件1份)

2)原批准文书;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1份)

4)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各1份)

5)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复印件1份)

6)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审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复印件各1份)

8)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原件各1份)


十四、申请接收

联系人:陈胜勇

联系电话:023-78893509

传真电话:023-78893509

十五、特殊环节

演出节目内容审查。演出团体或演出经纪机构必须报送节目内容接受审查。

十六、办理基本流程

1.首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文旅委窗口提交申请及所需的纸质资料。(提交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2.资料审查合格后,窗口工作人员在市网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随即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十七、办理方式

彭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文旅委窗口办理。

十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二十、审批结果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市网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受理后,随即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十一、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二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二十三、年审或年检

无。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咨询

023-78893509

二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78446688

二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大楼2楼文化委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附录:

附件1:流程图

附件2: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附件3: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附件4: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附件5:演出活动承诺书

附件6:营业性演出申请书范本

附件7: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表

附件8:公益性文艺演出项目场地承办申报表

附件9:公益性文艺演出项目承办申报表

附录10: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11:常见问题解答












外部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件2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演出名称


演出内容


演员或团体情况

中国内地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总计 人

入境时间


离境时间


演出场所1


地址1


日期1


场次1

(场)

演出场所2


地址2


日期2


场次2

(场)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2处请在此处添加·····

演出总场次

(场)

申报联系人



我单位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我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固定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经纪人证书编号






附件3

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演出举办

单位:

申报联系人姓名、电话:

演出项目名称

演出场所/地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发证机关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编号

演员或团体情况

中国内地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总计 人

演出日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演出场次 共        场

申请前6个月内
演出地点、时间

演出批准

部门

演出举办单位签章: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文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1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案证明文件交申请人。

附件4

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演出举办

单位:

申报联系人

姓名、电话:

原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原演出场所


变更后的演出场所


缺席演员

新增演员

原演出时间


新演出时间


原演出节目


变更后的演出

节目


演出举办单位签章: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文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1. 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符合文化主管部门审定内容,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演出服装、舞台设计、表演形式、大屏幕VCR内容等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机构承诺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本机构及演出团体、个人不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退出演出,演员不以假唱欺骗观众;演职人员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


二、演出团体、个人承诺:


本演出方承诺,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知晓演出经纪机构的责任及本团体、个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演出地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合约,按照文化主管部门依法许可批准的内容进行现场表演,不擅自变更。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对演出中出现的违反演出地法律及本承诺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演出团体、个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6

(营业性演出申请书范本)



关于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名称)的申请



彭水县文委:


  1. 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

  2. 申请项目的具体内容:(主办或者承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主要节目内容)

三、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




附件7


类别5—1

归档卷号










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表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制

承办单位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一寸

登记照

法 定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经济性质


邮政编码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演出团队名称

艺术类别

演出证号







主要演员登记

演员姓名

性别

年龄

艺术类别

身份证

《登记证明》编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



文化

行政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报材料粘贴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演出合同复印件

3、演出节目内容材料、节目录像带(光盘)

4、主要演员身份证明

5、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证》或外国及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及演职员名单、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艺术水平和资信情况












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表所列项目,内容须真实、准确;

2、应使用蓝色、黑色墨水笔、钢笔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

公益性文艺演出项目场地承办申报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演出场地及申报

演出场次


拟安排时间段


舞台规格

灯 光

音 响

可容纳观众













以上内容由申报单位填写










彭水县文化委制



公益性文艺演出项目承办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演出名称


演出团体


演员人数


演出内容


演出场地及

演出场次


拟安排时间段


舞台规格

灯 光

音 响

预计观众人数






以上内容由申报单位填写









彭水县文化委制

附录10 常见错误示例


安徽一马戏团到彭水县城举办为期一周的马戏演出,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委窗口办理营业性演出审批。

他们填写了《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和全体演员的名单,以及租用场地的证明和安保实施方案等一大堆书面材料。但工作人员在审查时,怎么都没找到演出节目单。

该马戏团被告知缺少必备的材料,须补齐补正,方可办理。

最后,该马戏团补齐了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还提供了视频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附录11 常见问题解答


1、问:营业性演出变更节目怎么办理?


答:请到彭水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委窗口办理。需提交的书面资料有:(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2)原批准文书;(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2、问:营业性演出节目有哪些禁止性要求?


答: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六条、第八条规定,演出节目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关于举办XXXXX演出的请示


XXXX委员会/局:

XXXX公司拟于XXXXXXXX日,在XXXX(地点),举办《XXXX》演出活动。望批准。

演出名称:《XXXX

演出单位(个人):XXXX公司

演出时间:XXXXXXXXXXXX

演出地点:XXXXXX剧院

演出场次:XX

主办单位:XXXX公司

举办单位:XXXX公司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13XXXXXXXXX



XXXX公司(签章)

XXXXXXXX






营业性演出参演演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

角色(演出中扮演的角色)

1

XXX

500102XXXXXXXX8312



2





3





4





5








举办单位:签章









演出协议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

地址:XXXXXXXX        地址:XXXXXXXX

电话:XXXXXXXX        电话:XXXXXXXX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

一、演出信息

演出时间:XXXXXXXXXXXX分;演出地点:XXXXXX剧院;演出名称:《XXXX》;演出场次:XX场;装台走台时间:XXXX;演出人员XXX人。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演出费用:XXX万元,道具费用:XXX万元,人员交通食宿:XXX万元,合计:XXXX万元。支付:演出前支付总费用XX%,演出结束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XX%

三、违约争议及解决途径

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持X份,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约定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议履行中的争议事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请仲裁或诉讼。

甲方(签章):XX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X

法人/代理人:XXXXXXXX    法人/代理人: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XXXXXXXX日       XXXXXXXX

同意演出函

XXX公司演员XXXXXXXXX同意参加XX演出活动,演出时间:XXXXXXXX日,演出地点:XXXXX,演出场次:X场,特出此函。

演员签名:XXXXXXXXXXXX



XXX公司(签章)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