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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巩固整治成效 我县积极推进长江禁捕专项行动
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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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为打好长江禁捕“持久战”,严格落实销售者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前期阶段性专项整治成效,我县全面落实“五个禁止”: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坚持意识不减弱,监管不放松,宣传不懈怠,让“长江禁渔”工作落地有声。

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市场,加大执法力度。对水产品批发经营者、餐饮经营者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商家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来自长江禁渔水域的水产品。对经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切实把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

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全力守好从捕捞地源头到生产加工、餐饮服务、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电商平台、广告发布等各环节执法检查关口,坚决阻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实现了捕捞源头有人抓、经营环节有监督、鉴定“江鲜”有依据、违法行为有查处的良性闭环,形成工作合力进行有效震慑。

同时,通过电视网络、广播广告等媒介高质量投放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海报、标语横幅、禁捕禁售通告等,加强宣传引导,多管齐下持续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