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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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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秦长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职,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案件11575件,审执结11078件,同比分别增长7.44%、11.51%,结收比103.14%,审判质效排名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5名,被市高院评为“审判工作先进法院”、“重点疑难执行案件专项工作先进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

一、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49件,判处罪犯366人。严惩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强奸案件31件34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严惩“两抢一盗”  、“黄赌毒”犯罪,审结盗窃、抢劫、抢夺案件61件92人,“黄赌毒”案件36件58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审结2件13人,诈骗金额达570万余元。严惩贪污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彰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建立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理、公检法协作等7项工作机制,受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42人,审理后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14人,审结“九+四”类案件37件87人。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参加案件旁听庭审60余人次,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推送扫黑除恶工作动态500余条,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为2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7人次。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226件33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62%,缓刑适用率50.45%。强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办理日常案件143件/次,院(庭)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0余人/次,无纠正错误及瑕疵补正案件。

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受理重庆双薪建筑公司、重庆银盾房地产公司、重庆尧舜房地产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信贷、保险、信用卡纠纷案件2027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45件,涉案金额2.56亿元。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巡回法庭审结旅游纠纷案件9件、调处纠纷11起、接受咨询69人/次。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出台《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6份司法文件,明确定点联系民营企业的相关职责和措施,院领导分别带队走访民营企业19次,为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办理涉重庆凯邦房地产公司两江城项目系列民事案件,积极推动烂尾楼复工建设,促进凯邦房产重获新生,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巡回审理,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贫困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1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06.3万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多方争取资金400多万元,单位出资20万元,改善善感乡村居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育扶贫及捐资助学活动,组织干警捐款2万元,为10名新考取的贫困大学生提供帮助。

助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6件,赔偿案件3件,司法救助案件8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行为案件19件,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案件76件,服判息诉率80.87%。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74.73%。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6份,建议采纳回复率100%。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注重保障民事权益。审结民事案件6098件,结案标的额10.92亿元。依法保护人身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纠纷案件256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49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883万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姚某诉彭水某汽车销售公司、某汽车贸易服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公司按购车款三倍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

提升诉讼服务质效。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立案登记制,全面推进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立案举措,立案通道更加通畅。扎实推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和源头治理,将适于调解案件分流至“易解”平台、人民调解室、行业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共委托调解案件588件,司法确认11件;深入实施案件繁简分流,6个速裁团队办理案件2839件,初步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全力攻坚“执行难”。执结案件4515件,执行到位标的7.97亿元。完善联动执行网络,发布执行悬赏2期,执结案件2件。成立执行事务管理中心,采用“一统二分三集约”的创新运行模式,有效提升执行效率。强化执行威慑,查封房屋91套,扣押车辆12台,对113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98人,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四、有序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启动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1名,目前员额法官39名,名额已实现满额。开展按期晋升工作,9名同志晋升为四级以上高级法官,择优对7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进行等级晋升。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院(庭)长办理案件7303件,同比增长11.82%,占结案总数的65.9%。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重点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推进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召开率为50%,当庭裁判率为94.67%。完善证人出庭作证机制,落实证人保护制度和出庭补偿制度,建立证人出庭作证专项经费,普通程序证人出庭11件14人,其中侦查人员10人、普通证人2人、鉴定人员2人,证人出庭率为61.11%。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1292件,结收比101.8%;调解551件,调撤率66.25%。坚决向家庭暴力说“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份。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发出离婚证明书732份。婚姻家庭巡回法庭调解离婚纠纷149起,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在新审判综合楼设置家事文化长廊,弘扬良好家风。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网上公布裁判文书7970份,网络庭审直播案件1282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邀请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70余人次,在微信公众号、官网网站、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动态信息1000余条。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年度报告》宣传画册、《公开信》等,加深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进各方支持。

五、全面激发内生动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支部讨论等方式,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形成调研成果7篇,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8次,全院干警“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决。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来院授课,组织干警到知名院校学习培训350余人次。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新招录干警2名,从市外商调干警1名,组织12名干警挂职锻炼、多岗位历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情操。2019年以来,2个部门分别荣获市级表彰、荣立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荣获国家级、市级表彰,2名干警荣立三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新城审判综合大楼建设,2020年6月初全面投入使用。高标准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大、中、小审判庭18个,调解室5个,划分导诉分流、调解速裁、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区域;围绕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配备科技法庭、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使诉讼服务功能更加智能化、便捷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抓好经常性监督管理,司法巡查2次、审务督查121次,强化整改监督,确保整改实效。落实“五个严禁”、“四个一律”规定,完善干警执法考核档案、涉廉事项报告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追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全员廉政约谈,确保司法廉洁。全年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六、认真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各项意见。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满意率100%。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提请任命法官1人。认真接受县政协监督,主动通报工作情况,积极与工商联对接,出台《关于完善与工商联常态化联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重大审判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等,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5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参与联席会议1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也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压力日益加大。收结案数保持大幅上涨的态势,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91.5件,为干警的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二是执行工作依然有待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发挥不够完善、执行兑现率有待提高、执行财产变现时间较长、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智慧法院和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形势发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不小差距。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1-4月,县人民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实各项防控工作,制定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复工返工十大风险提示》,采取对市场主体影响较小的办案方式,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法治帮扶作用,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截止4月30日,共新收案件4552件,审执结2435件,结收比60.05%,审判质效排名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7名。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新时代司法职责使命,不断谱写人民法院工作新篇章。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谋划法院发展、落实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等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略。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破产、金融、民间借贷等审判能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新城建设,依法进行司法强拆,助力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发挥旅游巡回法庭功能,促进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全面依法治县深入实施。

三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新审判综合大楼投入使用为契机,切实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

四是确保各项司法改革举措精准落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是以更高要求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深化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适应。继续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加强文化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六是更加自觉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监督,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强化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与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凝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合力。

各位代表,初心召唤使命,责任呼唤担当。我院将严格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坚定信念,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