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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2020年高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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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2020年高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彭水县2020年高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以彭水农发〔2020135号文件、彭水农函〔202117号批准进行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建成高标准农田3000亩,其中新增节水灌概面积2250亩,配套开展:

2.1.1土地平整工程:宜机化改造155亩;下田坡道158个;

2.1.2灌溉与排水工程:维修排水沟1812m;维修0.3*0.3m灌溉渠985m;新建200m³蓄水池1口;维修山坪塘1口;

2.1.3田间道路工程:维修新建道路共1557m,其中维修3m宽机耕道路1267m,新修2m宽生产路290m;新建3.0m宽道路错车道4;

2.1.4其它工程:新建公示牌1座。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镇陈家社区、兴隆村。

2.3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文字说明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2.4总投资额: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80万元。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112日起至2020114日(工作日09001700),在此期间潜在比选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202010月至202012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花名册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加盖鲜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比选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21118930分至20211181000分,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202010月至202012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花名册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加盖鲜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比选申请文件至比选文件中要求指定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比选时间:20211181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高谷镇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78465027


比选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城西街道黄家小区兴田巷79号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13594923409

邮    箱:2783881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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