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各学校,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工作部署,结合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迎检工作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本年度的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二、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方式: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四、温馨提示:部分问卷题干为反向选择,一定要认真读题,仔细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