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朋友:
以下四个项目已完工,施工单位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书面承诺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现就该批工程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的真实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止。
1、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彭水县省道S203川岍至乱石坝段路面改造工程
2、重庆铭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连湖镇食用菌种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四川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普子镇四合庄6组(大炉池至丁家坡)、普子镇新评村7组(砂石烟草至小湾)通畅公路工程
4、重庆长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汉葭街道柏杨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若以上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
投诉电话:023-7849536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