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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彭水自治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公告
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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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办〔2021〕130号)要求,经清理核实,对涉及我县146个历史遗留(政策关闭)矿山图斑(见附件)相关信息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我府联系。

附件:彭水自治县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矿山情况统计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