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食用植物油生产者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食品安全,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
1.诚信生产,不在食用植物油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2.不非法添加,不超范围使用香精、色素等食品添加剂。
3.规范产品标示,不在产品标签中虚假标示、误导消费。
4.做好原料控制,不使用发霉变质和酸败、腐化的油脂作为原料。
5.严防塑化剂污染,不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食品相关产品。
6.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销售等台账记录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7.遵法守法,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开展生产加工。
承诺单位
承诺单位:
序号 |
生产名称 |
承诺人 |
承诺人职务 |
1 |
重庆市黔中道紫苏种植专业合作社 |
梁家洪 |
食品安全负责人 |
2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榕锦食品加工厂 |
朱来 |
法定代表人 |
3 |
彭水县松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胡林东 |
食品安全负责人 |
4 |
彭水县蜀容大米菜油加工门市 |
张蜀容 |
负责人 |
5 |
彭水县阿容农产品加工厂 |
姚芝容 |
负责人 |
6 |
彭水县张友琴菜籽油加工坊 |
张友琴 |
负责人 |
7 |
彭水县明莲榨油厂 |
王明莲 |
负责人 |
8 |
彭水县光良榨油厂 |
冉光良 |
负责人 |
9 |
彭水县加家香菜籽油加工坊 |
李波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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