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彭水自治县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185号)要求,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委、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程序,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我县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8至10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委,电话:78450691,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鼓楼街34号,邮编:409600。
联系单位: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电话:78495217,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街2号,邮编:409600。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中共彭水自治县纪委机关
彭水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做表率。
二、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县纪委监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9名;设领导职数11名,内设办公室、组织部等16个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县党风廉政信息中心;现有干部51名。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五年来,组织开展各项督查193次,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问题492个。重拳惩治腐败,近五年立案387件,党纪政务处分457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有力有效保障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附件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任建成,男,汉族,重庆彭水人,大专学历,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彭水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五监察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政治过硬、信念坚定、业务精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善于敢于监督,作风扎实,担当尽责;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大战大考面前站得出、靠得住、豁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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