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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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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县庆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1231日至20231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28日(星期六)、1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29日至53日放假调休,共5天。423日(星期日)、5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

、县庆111618日放假调休3天。111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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