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日期:2023-03-20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三)规划面积:4.2836km2

(四)规划范围

彭水工业园区紧临保家镇和渝怀铁路保家火车站分为南北两个区,总规划面积4.2836km2,其中南区规划面积1.6361km2,北区规划面积2.6475km2

南区位于郁江南岸,东至319国道,南至羊头铺居委一组,西至郁江,北至鹿山居委一组北区位于郁江北岸,东至郁江,南至大河坝一组,西至凤木公路,北至大河坝村八组。南北长约3km,东西宽0.2-1.5km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保家镇鹿山居委1

编:409600

人:马

联系电话:15923768765

箱:13601647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

编:401147

人:刘

联系电话:023-67866517

箱:56547888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内容及反馈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彭水工业园区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规划区开发建设的认可;重点关心规划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规划区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规划区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前,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第二次公示内容:

1.规划区建设情况简述;

2.规划区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3320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