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泾渭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南岸B40-0301地块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间,油水分离处理间,沼气及污水处理间,黑水养殖间和配套用房以及相应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餐厨处理厂日最大处理能力为50吨,日生产粗油脂1.5吨,鲜虫3.73吨,虫沙5.60吨。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将对大气、噪声、水环境等要素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通过采取切实可行性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管理和监督,可以减轻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泾渭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南岸B40-0301地块厂房
联系人:孙殿强
联系电话:135201603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53号通用时代C座6-1号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7725169117
电子邮箱:45124411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孙殿强 联系电话:1352016038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提交至建设单位。
公参调查表见附件一。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项目概况: 新建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间,油水分离处理间,沼气及污水处理间,黑水养殖间和配套用房以及相应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餐厨处理厂日最大处理能力为50吨,日生产粗油脂1.5吨,鲜虫3.73吨,虫沙5.60吨。
其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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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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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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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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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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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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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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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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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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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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