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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大垭乡供水站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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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注销大垭乡供水站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第七十条和《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23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取水许可单位名称

取水许可证号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

取水类型

取水量(万m3/年)

取水地点

注销原因

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垭乡冬瓜村村民委员会

C500243S2021-0048

2020610­­­202569

地表水

7.3

彭水县大垭乡冬瓜村1组杜家山

原水源干枯,长期无水。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