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 关于重庆市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3〕278号)要求,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积极开展评选推荐,及时报送了推荐名单。经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联合研究审定后,形成了拟表彰对象名单。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县推荐重庆市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在全县范围公示:
一、先进集体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二、先进个人
陈秋宏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绍庆税务所副所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3-78445405;023-78891752。
联系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路阳光云顶税务局。
邮编:40960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