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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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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渝人社〔202467号)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经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综合评审,研究确定万足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任春同志为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319日至325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县人力社保局或县民政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78795260,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街2号县人力社保局803室。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23-78442911,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石嘴街32号县民政局214室。

附件:1.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2.任春同志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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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热爱民政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连续5年及以上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并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为民惠民责任,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附件2

任春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任春,女,197811月生,苗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9月参加工作,现任彭水县万足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已连续专职从事民政工作12年。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把民政工作干得精彩纷呈,所在单位获国家级表彰1次,个人获市级表彰5次、县级表彰20余次。

她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勇当脱贫攻坚后卫兵。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农户1500多次,累计摸排5452142人,核实纳入兜底保障64190人,做到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筑牢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坚固防线,2021年其所在的万足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她用心用情,热忱服务,甘为养老服务贴心人。筹资60多万元,升级改造镇敬老院各种设施设备50多项,增添设施设备、图书、文体用品2000多册(件)。开展关爱谈心320余人次、送温暖30多次,解决特困老人具体困难50多件。疫情期间做实疫情防控,敬老院实现零感染。组织社会各方力量提供金融、法制、医疗健康等各种养老服务260多次,成为老人们心爱的小棉袄贴心人

她急人所急、解人所困,乐做帮扶救助活雷锋。实施综合救助4806人、临时救助210人、大病医疗救助17人、特困老人生活救助1200多人次,合计落地救助金280多万元。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28人、危旧房改造12户,资助产业发展38.6万元。关爱留守儿童381人,争取到社会资助420余万元,开展心理和亲情关爱28000多人次。